当前位置:首页>>社会嘹望>>法制新闻>>正文
2005年12月26日 13:51:41 星期一
资料搜索
    
相关文章

男子为情人买汽车 妻子状告情敌讨车胜诉
 
中网资讯中心 时间:2006-9-10 12:43:19 来源:现代快报 
 添加到收藏夹 字号选择【 】 / 双击滚屏 单击停止
 

  快报讯(记者 吴明明 谊磊)为了讨得情人的欢心,江苏通州一个有着数百万资产的包工头瞒着妻子买了一辆10多万的汽车,然后慷慨赠给了情人。没料到,当妻子发现购车发票后,以死相逼让丈夫要回该车。到口的“肥肉”岂能放弃,情人当然不答应。为了讨回汽车,妻子一怒之下将丈夫的情人告上了法院。

  据悉,家住通州市平东镇的张某长期在上海搞建筑,逐渐成为一个有着数百万资产
包工头。同为通州人的未婚女严某2004年从职校毕业后在上海闽行区一家酒店打工。因张某经常到该酒店就餐,两人渐渐产生好感。一个是腰缠万贯的老板,一个年轻貌美,再加上都是老乡,2005年初,严某顺理成章地成了张某的情人。为了讨得严某的欢心,方便两人能经常聚在一起,2005年7月,张某以13.68万的价格买了一辆汽车,并慷慨送给严某。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2006年2月,张某的妻子偶然间发现了那张购车发票,夫妻两人随即发生了激烈争吵。闹到最后,张某的妻子以死相威胁,要求他从严某处要回该汽车,并警告他不准再与严某联系。迫于无奈,张某只得乖乖地向严某索要汽车。但严某以张某玩弄了她为由坚决不愿返还。无奈之下,张某的妻子将严某告上了通州市人民法院。

  近日,法院在两次传票通知而严某未到庭的情况下,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后认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任何一方所得财产,原则上均属夫妻共同共有财产。部分共有人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一般认定无效。据此,法院当庭作出判决,严某在判决生效后5日内将汽车无条件返还。(C001)

作者:  责任编辑:蓝宝石 

[发送给好友]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男子恋爱不成将女友及其妹妹当街杀死
下一篇文章:没有了

中网资讯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出处:中网资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网资讯中心,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网资讯或中网资讯中心”;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网资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投资建议;
③ 如因我站作品内容等方面涉及到您的版权问题,请在自文章发表之日起6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站将及时进行删除。
※ 联系方式:中网资讯管理协调部 邮箱:cnwnews020#126.com(请将#换成@即可)

 

 
会员名称:
密码: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