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网上的众多议论,他表示始料未及,“如果企业做了违法的事,公安机关肯定会依法办事。”
这位官员认为,舆论实际上对山西矿业老板这个群体也存在误解,“他们很有钱,但多数是遵纪守法的,而且对公益事业是有热心的,在不触犯国家法律的前提下,我认为可以接受他们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
据了解,为警方赞助飞机的代县 兴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刘眉寿,在公益事业上的捐助并非首次,当地媒体报道称,几年来,他为各项公益事业的捐款累计高达1000多万元。
刘眉寿,出生于代县枣林镇段村一户农民家庭,为山西省企业家协会理事、忻州市政协委员、忻州市工商联副会长。先后被授予“全国百家新闻人物”、“全省优秀企业家经营者”、“优秀民营企业家”、“优秀政协委员”等称号。其所在企业连年被评为“纳税大户”、“光彩之星”。今年高考一结束,刘眉寿就资助了16位今年考入重点大学的特困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
然而,刘眉寿对此似乎并不想高调宣传。《郑州晚报》独家责任记者曾通过当地政协、工商联等多种渠道试图与刘取得联系,但最终未能如愿。在9月26日的首航仪式现场,一些媒体记者甚至没有看到这位企业家。
赞助之举遭近八成网友反对
尽管也有声音对企业赞助公权机关表示认可,从主流舆论对此事的评介来看,显然赞同者的声音显得较为弱小。即使是在公安内部,也存在截然相反的态度与观点。2006年1月6日,在四川全省公安局处长会议上,该省公安厅厅长曾省权表示,全省所有公安机关绝不允许接受企业和社会其他组织、个人的经济援助。
9月15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一项地方法规,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活动,不得接受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出资赞助。
当前,国内一些传媒也明确规定,不允许编辑记者在采编业务中接受赞助,以确保新闻产品的公共属性。
前不久,媒体披露北京一家医院为开一个学术会议接受了厂家10万元赞助,事件曝光后医院至今还在接受工商部门的检查。
在中国医院协会2006年中国医院院长论坛上,谈及“接受企业的赞助行为属不属于商业贿赂”问题时,监察部驻卫生部监察局局长王大方表示,目前卫生部正在制定医疗机构接受赞助的相关规定,明确怎样合法接受赞助,怎样用好、管好资金。赞助资金既不能成为个人的,也不能成为科室的小金库。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厅审判长周钢表示,个人理解,在接受赞助时,只要“名义”是虚构的,就是变相送钱,属于一种贿赂行为。
9月28日,《郑州晚报》在某网进行的一期专项调查显示,在共有2900人参加的调查中,针对“你是否赞同矿老板赞助警方购买警用直升机”问题,有2161人持反对意见(占75.69%),持赞同意见有560人;针对“你是否赞同警用飞机以企业名称命名”问题,2498人明确表示反对(占87.77%),268人表示赞同;对于“你认为矿老板赞助警方购买警用直升机行为”选项,1936人(占67.62%)选择“资本向国家权力机关的渗透,形成利益输送,妨碍司法公正,损害公共利益”,503人认为“无论矿老板动机如何,有损警方形象”,220人觉得“警方在资金不足的情况下,为公共利益着想,可以吸取民间资金”,204人认为“大家应该看开些,此行为将进一步提高打击犯罪整治凶顽、净化社会环境的能力”。(郑州晚报记者陈祖强游晓鹏/文)(C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