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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交管局发布公告 车辆登记非实名禁止上路
 
中网资讯中心 时间:2006-8-23 15:32:31 来源: 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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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局今发布公告,规定机动车登记必须使用车主身份证明,否则3个月后——

车辆登记 非实名禁止上路

该公告针对“背车族”将身份证租给外地人买车的现象 详细措施将出台

交管局今发布公告加强机动车登记管理 规定机动车登记必须使用
车主身份证明

车辆非实名 仨月内更正

该公告针对“背车族”将身份证租给外地人买车的现象 交管部门:详细措施将出台

本报讯(记者 白冰) 如果您的车是租用或借用他人身份证而购买的,那么必须要在3个月内将车转到您自己名下,否则,车辆就将成为黑户,不能再上路行驶了。

今天,交管局发布公告加强机动车登记管理。其中明确规定,机动车登记必须使用车主自己的身份证明。

通告强调,逾期不办理并经查证属租用、借用他人身份证明办理机动车登记的,交管局将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三条的规定撤销机动车登记。

对此通告,交管局车管所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在最近一段时间,尤其是在去年交管局开始给非现场违法的司机邮寄违法告知书后,发现有一些人是使用他人身份证明购买的机动车,出现了车的实际所有人与登记所有人不符的情况。

据了解,在去年以前,外地人在北京买车后是不能上北京车牌的。为此,一些市民就利用自己的北京市身份证,租给外地人买车或办理过户手续,每次收取30元至50元不等的费用,成为“背车族”。

而这些所谓的“背车族”身上更是背负了几百辆甚至上千辆的机动车,他们名下的车给交管部门的车辆管理工作带来难题。

交管部门表示,今后还将有更详细的转移措施和处罚措施出台。(C001)

作者:  责任编辑:蓝宝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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