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并非空穴来风。在建设部近日再次出面对“经济适用房将被取消”的传闻辟谣的同时,建设部联合多部委进行多时的住房保障体系改革调研,已经悄悄结束,其中确实牵涉到经济适用房重新调整等等问题。
“对于未来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部及 相关部门有了比较成型的规划思路。”建设部一位官员对记者表示。而早在两个月前市场上首次传出“取消经济适用房”消息时,恰恰是上述调研的启动阶段。
记者了解到,目前成型的规划思路,实际上是对现有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限价商品房(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三类住房保障产品各自功能的重新划分与界定。这位建设部官员坦言,一方面,各地存在这三类保障产品功能扭曲的问题,另一方面,对现有经济适用房进行更为细致的划分——分为租赁型和销售型两类——将最终搭建起未来中国内地住房保障体系的主要框架。
按照现在的规划思路,廉租房将提供给那些处在生活最低保障线上下的人群租住,并由政府财政给予相应补贴;租赁型的经济适用房将主要针对“高出低保线,但又无力购买销售型经济适用房”的人群,销售型经济适用房则主要针对中等偏下的收入者。
最具争议的是,眼下正在积极推进的“限价商品房”。按照新规划思路,这类产品主要针对两部分人群:一是具备一定房产消费能力的人群,二是定向购买的拆迁户。
“限价商品房拥有和商品房同等的产权,而拆迁房屋通常也具有正常产权,因此拆迁户购买限价商品房是以产权置换产权,这样比较合理。”这位官员表示。
然而,北京如今的情况却恰恰与此思路相反。按照北京市相关规定,拆迁户拥有定向优先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权力,相比之下,上海市正在执行的“拆迁户优先定向购买“政策,更符合建设部的想法。
迄今为止,北京市限价商品房的销售政策仍未确定。据记者了解,北京市较倾向于借鉴杭州、宁波等城市经验:拥有本地户口为最起码的资格,同时要求购买者没有自有住房,并限定购买的最大面积。
但北京市建委人士表示,北京与杭州、宁波的情况不尽相同,肯定要有相应的调整,最终方案还有待研究制定。(李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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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部:经济适用房制度绝不会取消 =
“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不可能取消!只不过,下一步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销售等机制会有变化,比如会出现租售并举或者以租为主等。”针对有媒体报道的“经济适用房制度可能被取消”,8月8日,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如是说。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经济适用房制度可能被取消,廉租房制度将成为未来中国住宅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的相关负责人说:“今后我国将加强廉租房的建设,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要取消经济适用住房制度。”该负责人透露:“有关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可能做出调整,这是促进我国住宅租赁市场发展的一项措施,有可能以后经济适用住房将变以前的单纯销售为租售并举或者以租为主。政策一旦研究制定,将对外公布。”
我国住宅市场将逐步从“销售为主”过渡到“租售并举”
“经济适用房制度可能被取消”的说法并不确切。8月7日,建设部相关人士就此问题表示,目前,我国的廉租房不会取代经济适用房。
建设部相关人士称,真正切实的做法是将在经济适用房政策中添加经济廉租、限价房等新内容,来完善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的多层次性。廉租房适用于低保人群,经济适用房是为了解决城市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在我国的住房制度保障体系上,属于不同层次、满足着不同人群的需求。
该人士表示,认为“廉租房将不会取代经济适用房”的理解是对目前我国住宅市场将逐步从“销售为主”到“租售并举”过渡的一种误解。由于目前我国二手房的租赁市场还远远不够发达,目前,建设部门将进一步采取措施推动房屋租赁市场的发展,从而扭转目前社会上存在着的“重买轻租”的局面,来完善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的多层次性。
经济适用房将以租代售
消息人士向记者透露,该媒体报道的方案,实际上先于今年的宏观调控政策诞生,但早已被否决。取而代之的是经济适用房、廉租房、限价商品房共存的新方案。
在新方案中,经济适用房将一改以往出售的形式,面向低收入人群出租。
上述建设部官员向记者作出解释,中国的房屋产权为70年。大部分地区的经济适用房面向低收入家庭,但一个家庭的收入可能在70年中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一次性的出售令经济适用房制度缺乏退出机制。(C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