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社会嘹望>>时事>>正文
2005年12月26日 13:51:41 星期一
资料搜索
    
相关文章

教育部:自然灾害致学生伤亡学校领导要负责
 
中网资讯中心 时间:2006-7-2 13:45:33 来源:北京晨报 
 添加到收藏夹 字号选择【 】 / 双击滚屏 单击停止

晨报讯(记者代小琳)我国一些地方近日发生了自然灾害,造成中小学生人身伤亡。教育部昨天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在防控自然灾害中要特别注意学生安全。

教育部表示,要健全并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对因自然灾害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并造成学生伤亡的,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配合做好自然灾害安全教育、地质勘察等工作,
及时掌握灾情预测预报,落实防范措施。

凡有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转移到安全地点上课,必要时要采取停课等紧急措施,确保师生安全。暑假前各地要统一组织广大中小学生收看安全教育专题片,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安全培训和教育,切实提高师生应对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的能力。

教育部要求各地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做好暑期学生放假和假期学生出游的铁路、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各地要加强对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在暑期前认真开展以交通安全责任制、暑期交通安全措施和车辆安全状况为重点的交通安全检查活动,特别要对学生集中上下学的道路、铁路、桥梁、车辆、船舶等进行重点检查,坚决消除安全隐患。   (C001)

作者:  责任编辑:蓝宝石 

[发送给好友]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全球十大最有活力大城市”出炉 中国南昌上榜
下一篇文章人民大学研究报告称中国GDP今年预计增10%

中网资讯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出处:中网资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网资讯中心,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网资讯或中网资讯中心”;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网资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投资建议;
③ 如因我站作品内容等方面涉及到您的版权问题,请在自文章发表之日起6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站将及时进行删除。
※ 联系方式:中网资讯管理协调部 邮箱:cnwnews020#126.com(请将#换成@即可)

 

 
会员名称:
密码: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