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社会嘹望>>时事>>正文
2005年12月26日 13:51:41 星期一
资料搜索
    
相关文章

网民散布虚假信息落法网
 
中网资讯中心 时间:2006-6-20 15:35:55 来源:东方网 
 添加到收藏夹 字号选择【 】 / 双击滚屏 单击停止

  资料图:网络十大不文明行为,散布虚假信息占首位。

    今年以来,上海公安机关侦破多起在互联网上通过发帖、跟帖、电子邮件等方式散布虚假、恐怖信息,或以其他方法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案件,涉案人员均受到法律惩处。

  扬言自杀式爆炸被批捕

  今年4月,网民高某在互联网某论坛发表言论,扬言要对政府机关实施自杀式爆炸。此言论在网上引起强烈反响,警方接报后立即展开侦查工作。

  经查,高某自今年3月起,多次在互联网上散布扰乱公共秩序的虚假信息。4月29日,其在某网站论坛涉及“打击非法营运车辆”的讨论中,编造、传播爆炸威胁恐怖信息,引发公众恐慌。日前,高某已被检察机关以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依法批准逮捕。

  煽动行业员工罢工被罚款

  今年5月,网民范某出于对其所在公司行业规定的不满,在互联网某论坛中发表言论,煽动该行业员工罢工。

  经警方调查,范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警方对其处以行政警告并处500元罚款。

  拼接攻击政府图片被处罚

  今年2月,互联网多个网站上出现了攻击政府机关的图片发帖,引起警方高度重视。

  经查证,网民朱某为泄私愤,利用自己拍摄的照片和网上下载的图片,采用恶意拼接、剪辑的方法捏造了图片并在互联网上广为发布,误导网民。朱某的行为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其被警方依法予以治安处罚。(东方早报)   (C001)

作者:  责任编辑:蓝宝石 

[发送给好友]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一个温州家庭炒房团调查:掌握1亿资金80套房源
下一篇文章国家发改委进行大调整:14名司局长大范围轮岗

中网资讯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出处:中网资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网资讯中心,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网资讯或中网资讯中心”;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网资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投资建议;
③ 如因我站作品内容等方面涉及到您的版权问题,请在自文章发表之日起6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站将及时进行删除。
※ 联系方式:中网资讯管理协调部 邮箱:cnwnews020#126.com(请将#换成@即可)

 

 
会员名称:
密码: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