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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很多人因为尝试过婚姻的苦味,体验过婚姻道路的崎岖难行,在婚姻失败后,不愿重蹈覆辙,于是提倡同居。
在我居住了几乎30载的北欧,男女同居是非常普遍的社会现象。在人们的眼中,同居的男女与夫妻无异,完全不受到社会的歧视。然而,从客观的角度来衡量,同居往往是男人占便宜、女人吃亏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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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分为消极的同居和积极的同居。
消极的同居
消极的同居是没有婚姻的性,其中缺少爱的存在。
我的丹麦先生和他的以前的老同事组织了一个“老同事俱乐部”,会员一共有9个,其中只有3个从来没有离过婚,其他的6个均已离婚十多年,一直没有再婚。但他们从来不缺少愿意跟他们同居的女朋友,而且那些女人均是比他们年轻20岁左右的漂亮女子。
在交际场合,从旁观察这些中年男士和他们的同居女朋友,总是觉得他们之间没有亲切的爱意,也没有灼热的性爱热度。男的对女的不殷勤招呼,不处处关心,完全没有热恋情人的亲密态度;女的被冷落一旁,一脸无趣的表情。>>>>同居为了爱情还是生理需要
那么,这些漂亮的女人为什么愿意跟那些中年的男子同居?
这些女人大都已经到了29-30岁的年龄,她们身体内的原始母性在呼叫:“是该生孩子的时候了!”于是,在她们的潜意识里,要找寻的男人不是情人,而是她们未来的孩子的父亲。>>>>同居了我究竟算你的谁
在这种心理的影响之下,她们认为,那些年纪比较大的男人有好的职业、富裕的经济条件、丰富的人生经验,比那些年轻小伙子来说他们是更好的做丈夫和做父亲的材料。于是,她们搬进男士的家里,乖乖地负起烧煮洗烫的家务,心里相信,若能使同居男士满意,男士必有求婚的一天。
可是,她们的想法完全错了。
那些已经尝试过婚姻失败的男人,根本无意再度结婚。对他们来说,同居是最好不过的安排。家里有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跟他做爱,用不着到处去找性的满足。同时,床上的女人是一个免费的管家婆,替他们烧饭、洗衣服、清扫卫生。更理想的是,他们不但无须担负法律的责任,而且也省去经济上的负担,因为那些被他们称为“家里的淑女”的女士们都有自己的职业和自己的收入,她们的衣着和个人的支出是自掏腰包的。>>>>离婚男人为什么害怕再婚
当那些“家里的淑女”等得不耐烦,向同居男士提出要结婚或者是要生孩子的要求,后者便立刻打退堂鼓,跟女的结束同居关系,另找新女人去。
在此,举一个具体的例子。例子中的女人因同居而吃亏到很可怜的地步。
我曾认识一位兽医。多年来我一直以为,他的女助手是他的太太。一天,那位兽医因心脏病突然逝世,我才知道,他的女助手原来只是他的同居者。
那位女士因为缺少了结婚证明书,法律不站在她的一边。这一来,她虽然和兽医同居了十几年,替后者忠心服务了十几年,但却无权继承后者的财产、人寿保险及退休金。
最不幸的是,那位兽医曾经结过婚,和前妻生了两个儿子。依照法律,所有的遗产都归由兽医的儿子们来继承。兽医的两个儿子更硬起心来,扫地出门式地把父亲的同居女人赶出她居住了十几年的老屋。那位已经进入中年的女人蓦地变成无家可归、身无分文的人,只好投奔政府福利所,暂时靠政府的接济过活。
有的女人,鉴于女人跟男人同居常会吃亏的前例,采取一种未雨绸缪的对策。这种例子很多。
温妮是一个29岁的女人,面貌和身材都很优美。她上任新职,跟她的新上司热恋起来。在此把温妮的上司取名为大伟。大伟比温妮年长19岁,是一个有一子一女的已婚男人。在热恋中的大伟,认为温妮具有他理想女人的所有条件,于是毅然跟他的妻子离婚,儿女也交给前妻。他和温妮搬到英国去,共同经营一家公司。
大伟提议先同居一段时期再结婚,温妮同意。但是,温妮的父亲劝告女儿:“你一定要把你带过去的一切财物、油画、古董、家具等等都详细列表,把两人的钱财分清楚,你的是你的,他的是他的。不然,万一大伟有个三长两短,你们之间没有婚姻的契约,大伟所有的财物,连同你带过去的,在法律上都将归属他的子女,那你就吃大亏了!”
温妮果然照她父亲的话做了。她和大伟的同居只维持了5年,两人在事业上常常发生争执,吵吵闹闹,性爱之火慢慢冷却,终成灰烬,两人决定分手。与此同时,大伟的公司宣告破产,温妮幸好有一纸的保障,能够把她的财物全部拿回来。
作者: 责任编辑:流浪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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