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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拆迁随时执行。
本报讯 昨天下午2点50分,女主人吴苹出现在工地上,马上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吴苹对众人明确表示,“我也不知道是否会拆除,杨武昨天就住进去了,是考虑到今天可能会实行强拆。”
根据3月19日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的裁定,杨武夫妇俩必须在22日以前自行搬迁,否则将实行强拆。正因为认为这个期限是直到22日零点为止,因此,杨武才提前采取了行动。
21日下午4点,杨武突然出现在孤岛楼顶平台最高处的木架上,引起围观者惊哗。随后,先后有人从楼房下搬来食物、矿泉水、折叠床,甚至还有液化气罐,一一用绳子传送上去。杨武把一面写有“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横幅挂在屋顶,向外界展示“保卫自己的财产”的决心。
据说,杨武是用随身携带的双截棍在陡坡上铲了几块踏足处才上来的。吴苹说,自从2004年10月项目区动迁以来,他们已经两年半没有回到这里。据杨武形容,现在,屋内除了几张圆桌面、破桌等零星物品外,整栋房屋里几乎没有其他东西了。
吴苹说,曾经获得首届渝州散打擂台赛重量级冠军的丈夫杨武,昨天晚上原本是准备前去挑战俄罗斯“散手王”穆斯里斯的。“为了维护我们自己家的权益,只有放弃这个机会了,对于他来说,是一件很可惜的事情。”
吴苹表示,房子是丈夫杨武家庭的祖业。因为以前是木构,1992年左右办好手续重建成砖混结构的临街营业房,后来也办好了全部手续,两证齐全。
自从80年代初开酒楼饭店做生意以来,吴苹说生意一直不错,而丈夫杨武则和别人合开了一家武馆。之后,她在外地经商做贸易,同时开酒楼。只是这两年半以来,因为忙着处理这件事,自己和丈夫的事业几乎处于停滞状态。
九龙坡区房管局拆迁科科长任忠萍昨日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露出一脸无奈。她称自始至终,房管局以极大的热情来促成开发商与户主早日达成协议,开发商的补偿方案也符合相关规定,但由于户主不予配合,所以无法解决。
法院:通报会将于今日举行
任忠萍强调,我们既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利益,也保护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双方应该在法律的范围内求大同存小异。
至昨晚为止,在“孤岛”周围,除了一些正在施工的工人外,还有几十名记者及户主出现,法院、房管局、开发商在内,均没有代表出现。最终,在最后期限内,房主没有自行拆除。
下一步,相关部门会不会予以强行拆除?任忠萍说:“此事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相关部门会依法处理。”
晚上,记者获悉,区法院将于今日上午专门对此事召开通报会,予以说明。
到晚上,机器轰鸣声也消失了,孤岛沉浸在一片静谧之中。
专家:个人没有绝对的权利
昨日,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物权法草案国家法律咨询专家赵万一教授接受本报记者采访表示:个人财产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但任何权利的行使,都具有有限性,都要受到法律和其他权利的制约。
谈起该案,赵万一说他的感觉是“喜忧参半”。喜的是公民私有财产观念极度增强,已经学会利用法律手段和非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行政机关也越来越注重执法行为的合理合法性。该案中,政府(房管局)对拆迁户既没有采取野蛮拆迁的方式,也没有采取直截行政强制的方式,而是利用法律手段(听证、诉讼等)作为解决拆迁纠纷的主要途径。
让赵万一感到“忧”的是:《物权法》的出台,让部分公民对个人财产权作了绝对化的理解,认为对自己的财产可以不受限制地进行处分,并可以对抗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
“事实上,没有绝对的权利。”赵万一解释说:《物权法》规定:私有财产和国家、集体财产一样受法律保护,但这个权利本身并非绝对无限制。
该案中,拆迁户拥有合法的财产所有权,开发商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也应受到法律保护。因此,法律从平衡社会与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利益出发,要求任何权利的行使都必须局限在一定的范围之内,这个范围就是不影响、不损害他人的利益。
赵万一认为:拆迁户在得到正当补偿的前提下拒绝拆迁,有滥用个人权利之嫌。本案中,九龙坡区法院依法裁定对拆迁户进行强制执行,就是对这一法律精神的很好诠释。据《潇湘晨报》等
新闻回放
“最牛钉子户”三年巍然不动
重庆市轻轨杨家坪站的旁边,有座犹如孤岛上的小楼,环绕它的是一个十几米的建筑地基深坑。附近居民讲,从2004年开始动迁到现在,这个壮观的景象已经存在三年多了。
作者: 责任编辑:流浪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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