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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都市男女婚前同居


 
 中网资讯中心  时间:2007-10-10 10:53:28  来源: 



    我相信在我临死前的一秒钟,我会微笑着说:我同居,我不结婚。

    新人类同居协议

    现代人的自主意识越来越强烈了,就连同居都要签协议。

    下面是一个朋友刘某与其女友李某签的协议,请众君不妨抽空一睹,或许还可做个参考呢。

    甲方:刘某

    乙方:李某

    经双方友好深刻商谈,本着互不伤害互不损失的原则,双方自愿签订如下同居协议:

    一、生活方面

    1、甲、乙双方应根据各自的特长共同做好每天的家务琐事。(具体细节相处半个月后另定)

    2、饮菜口味不一致时,应努力适应对方,不可私自抱怨。

    3、一方生病时,另一方应无偿给予无微不至的照顾。

    4、双方应注意个人卫生,每天应冲凉一次,刷牙两次,内裤天天换,不准把臭袜子乱丢,不准上完厕所不冲水等。

    5、无论什么时候都不准把对方的床上功夫讲给别人听,更杜绝在同居的日子里以性惩罚对方。

    二、工作方面

    应尊重对方的工作性质,在工作方面给对方力所能及的支持。

    三、交友方面

    应给对方自由,在不出轨的范围内,双方可以有自己的生活空间,有权在外面结交各自的同、异性朋友,对方无权干涉,并应尊重对方的亲友。

    四、金钱方面

    两人生活的公共费用共同分担,其它方面自负。

    五、其它

    1、如违反以上条例,可看情节轻重罚包揽所有家务、强迫锻炼身体等。

    2、若因性格不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分手时,另一方应本着好聚好散的态度,和气分手,不准做出伤害性的言行。

    3、双方应共同朝着结婚的目标迈进。若有一天双方有缘结婚时,协议另定。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结婚或分手之日起失效。

    《四川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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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lan

作者:  责任编辑:流浪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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