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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画家购农家院十年 农民反悔起诉要收房(图)


 
 中网资讯中心  时间:2006-9-7 14:22:36  来源:北京青年报  

周永阳买的农家院,10年里经过多次改造 摄影/钱冰戈

昨天(9月6日)下午1点40分,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当地农民要求收回卖给市民农家院的纠纷案。老画家周永阳10年前在朝阳区金盏乡马各庄村购买了村民刘士洋一个农家院,两个月前,村民刘士洋突然登门拜访,说以前的买卖合同无效,要收回房屋使用权,并退回10年前收取的7.4万元的购房款。在周家不同意的情况下,刘士洋将周永阳告上了法庭。

据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俞里江讲,仅朝阳法院积压的此类案件不下七八起,目前都未判决。

法庭中:双方为购房时间激烈争执

昨天下午1点40分,在朝阳法院27法庭上,除了一名法官、一名书记员和作为旁听的本报记者,只剩下作为被告的老画家周永阳父子和原告马各庄村民刘士洋,双方都没有聘请辩护律师。

原告刘士洋提出自己与周家签订的合同无效,要求周家返还房屋,自己偿还当年从周家收取的7.4万元。

周永阳父子不同意刘的说法。周永阳拿出了当年按着红手印的购房合同,并指着合同上的村委会印章称,当年双方的买卖经过了村委会的同意和支持,购房合同一共四份,除买卖双方外,还在村镇两级政府备案,而且当年村委会还为此收取了1500元的管理费,因此周认为这份合同应该具有一定效力,至少当地政府应该负一定责任。

奇怪的是,在法庭上,周与刘出具的刘士洋当年手写合同上的购房时间并不一致,虽然两份合同都有着双方的签字,但周家的合同上的购房时间是1996年,而刘出具的合同中,购房时间却是1998年,双方为此一度激烈争执。不过,法官问刘士洋周家真正的入住时间,刘承认是在1996年。

法官:目前这样的案件还有七八起

法庭上,周永阳提出村委会既然同意了当年的交易,应该作为第三方出庭,但此要求被法官驳回。法官称,村委会与此案无直接关联,但如果周永阳的购房合同被判无效,周可以再次起诉村委会。

庭审结束后,法官俞里江向原被告双方透露,这样的案子已经在朝阳法院压了至少七八起,目前都还没有判决,有些案子的购房时间比此案还长,有些案子是镇政府直接与市民签的合同,这些案件有可能统一判决。

老画家:一家人已经没有其他住处

庭审结束后,记者来到马各庄村周永阳目前居住的农家院。院落坐北朝南,有五间正房,四间厢房。周永阳的儿子告诉记者,10年前买房子时这里只有两间厢房,住进来之后,一家人陆陆续续对院子进行了改造,又新盖了两间厢房,修改了门楼,修建了仓库,还把厨房厕所进行了精装修,仅厕所就贴了瓷砖,挖了化粪池,通了上下水。

“当年买这个院子的时候,所有人都觉得7万多元太贵了,当时这附近都是荒地,谁也没想到这里发展这么快,几年就和城里接到了一起。”周永阳说。

周永阳和26岁的儿子都是自由艺术工作者。周永阳说:“我不是有钱在农村买别墅,我们全家就这么一处住宅,别说是把10年前的7万多元还给我,就是还给我20万元,按现在的房价我也买不起了。”

农民刘士洋:学习了政策,一定要收回房产

在法庭外,记者采访了刘士洋。

记者:你卖出房子10年了,为什么现在才想起收回?

刘士洋:我之所以想要回过去的院子,是因为现在没地方住。我和妻子在今年离婚了,现在的宅子让前妻住着,我自己每天都睡在兄弟开的洗浴中心里。再有,以前不知道农家院不能卖,后来看了电视,学习了政策,知道这是违法的。

记者:按法律农民每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既然你认为当年的农家院没有卖出,为什么村里又批了你一处宅基地?

刘士洋:后来那处宅基地是在我儿子名下批的,现在我儿子已经死了,那个宅基地归我前妻了。

记者:听说当时你的儿子在监狱服刑,而且没有结婚分家,为什么村里能给他批下这么大的宅基地?

刘士洋:我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虽然都没分家结婚,但我家人口比较多,那时候村里能分户,于是村里就批了我那处宅基地。

村中:还有20余户城里人购买的农家院

昨天下午,记者在老画家周永阳的陪同下来到马各庄村村委会,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都不在,村委会大院的另一间会议室里有几个干部模样的人在开会。周永阳走进屋,想找一个村民委员把今天开庭的情况反映一下,其中一个村干部对这位60多岁的老人说:“这里在开会,这件事我管不了,你出去!”

周永阳伤心地说,当年他买房的时候村里的干部们非常热情,当年的村委会主任就是现在的村党支部书记,当年的村长拍着他的肩膀鼓励他在这里买房。

据了解,在马各庄村买房的城里人还有20多户,目前大家对周家的官司都极为关注。周永阳最后对记者说,如果他的官司输了,他只好把村委会告上法庭。(C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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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责任编辑:蓝宝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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