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搜索:
商业经济行业门户 - 欢迎加盟 | |
北京 | 上海 | 广东 | 西安 | | |
浙江 | 天津 | 重庆 | 成都 |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办案中竟收受对方“茶水费”,昨日,记者从罗田有关方面获悉,罗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副大队长邓某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去年5月,罗田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立案侦查江苏某公司经理齐某虚开增值税发票一案,邓某与齐某取得了联系。6月11日,邓某到上海出差,当晚,齐某约邓某见面,并将一只装有现金的信封交给了邓某。
齐某后来在证言中说,他当时给的是两个信封,共5万元。而邓某则辩称,信封里只有3万元,而另一个旁证夏某也证实只有一个信封。当地法院采信了邓某辩护人的意见,认定邓某受贿3万元,故作出上述判决。(胡诚罗宣)(C001)
作者: 责任编辑:蓝宝石
下一篇更精彩:公交上狂撒钞票乘客不为所动 三扒手悉数落网
① 凡本网注明“出处:中网资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网资讯中心,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网资讯或中网资讯中心”;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网资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投资建议;
③ 本网站转载纯粹出于为网民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无任何商业目的,如因我站作品内容等方面涉及到您的版权问题,请在自文章发表之日起6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站将及时进行删除。
※ 联系方式:中网资讯管理协调部 邮箱:cnwnews020#126.com(请将#换成@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