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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擅开电话转账 三万元存款丢了赔起


 
 中网资讯中心  时间:2006-8-11 11:48:59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  

  四川新闻网消息

  工资卡上的3万余元钱,竟被人通过电话转账的形式全部划走。郭某一气之下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银行返还存款。昨日,青羊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审理认为,银行擅自开通电话银行及转账功能,使存款多了被取走的渠道,银行应承担赔偿责任,判决银行返还全部存款及利息。

  电话转账洗白我3万多元存款

  2004年5月16日,郭某拿着工资卡到银行取钱,却发现卡上的3万余元一分钱也没有了。郭某急忙问银行怎么回事,得到的回答是:“卡上的3万余元已被人通过电话转账的方式划走,建议立刻报警!”

  警方受理此案后初步查明:2004年5月2日到11日期间,有人分7次通过电话转账的方式,将郭某的3万余元转到了遂宁殷某的卡上,并持伪造的卡将郭某和殷某的钱全部取走。

  郭某懵了:“我没有要求办理电话转账业务,怎么会有人取我的钱?”他要求银行给个说法,但双方一直没有达成一致意见。无奈之下,郭某将银行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返还丢失的存款。

  对此,银行认为,在不知道户主卡号和密码的情况下,别人不可能将款转走。而犯罪嫌疑人通过电话成功转账,是由于户主对自己的账号和密码管理不善,银行没有过错。

  判决:银行擅自开通转账业务,有过错

  法院审理认为,银行与客户之间是合同关系,按照合同约定,客户自主决定接受或不接受银行提供的任何一项服务。虽然郭某应对自己的账号和密码保密,但银行没有与郭某签约,就擅自开通电话银行及转账功能,使郭某的卡除了在柜台上存取款外,多了一种被取走的渠道。如果没有这一渠道,就算别人知道卡号和密码,也不可能转走存款。郭某的存款丢失,银行应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判令银行支付郭某的存款3万余元及利息。

  卿妍陈菲记者杜雯浏览器不支持嵌入式框架,或被配置为不显示嵌入式框架。(来源:成都商报)(C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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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责任编辑:蓝宝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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