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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卖房救助重病前妻 用捐款还贷款引发争议


 
 中网资讯中心  时间:2006-6-30 15:52:08  来源:沈阳今报 

  用捐款还贷款

  也是无奈之举

  穆迅当初把做生意的银行贷款拿来给王福华治病,后来又用别人的捐款偿还贷款,引来了争议。穆迅说:“那笔20万的捐款并没有指明用途,我这样做也是被现实逼的,我左右不了救治病人花钱如流水的现实。”

  那位一次性捐赠给穆迅20万元的神秘人物,记者始终未能联络上。穆迅回忆:那位神秘人物是知道他们的事情后主动找来的,当时准备拿出5万元钱,但是了解了王福华的病情,他改变主意决定捐款20万元。他说,吴晓黎是鞍山人,他也是鞍山人,他为鞍山能够出现这么一个优秀人物而高兴。

  非公益性募捐

  法规还不健全

  据了解,我国1999年已经颁布了《公益事业捐赠法》,但直到目前为止,规范非公益性社会募捐行为的法律还没有出台。

  非公益性社会募捐是指,为了救助某个特定的救助对象,由社会上不特定的群体进行募捐,并由特定受助人接受捐助的活动。

  辽宁同方律师事务所盛亦江律师表示,近年来民间捐款纠纷频发。这些纠纷常常使得“一片爱心”到最后成了“一堆麻烦”。民间捐款的纠纷这么多,主要原因是相关法规不健全。《合同法》第54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变更相关约定目的,可撤消合同。按照这一解释,那位神秘捐赠人可以要求法院制止或纠正捐赠款的使用。

  盛律师认为,近些年涉及社会募捐的新闻报道越来越多,牵涉到的社会募捐纠纷也越来越多。归结起来,这些纠纷主要是对捐款的归属和使用有争议而引发的。缺乏法律规范已经对社会捐赠产生了许多负面影响,影响人们进行捐款的积极性。应该尽快制定具有可操作性和现实基础的系统的社会募捐法,通过规范社会募捐行为来有效保护捐赠者和受捐赠者双方的利益。来源:沈阳今报   (C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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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责任编辑:蓝宝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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