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网资讯中心

 商业经济行业门户 - 欢迎加盟
 北京 | 上海 | 广东 | 西安 |
 浙江 | 天津 | 重庆 | 成都 |

长春女子因分手被男友囚禁3个月 身上刺字316个


 
 中网资讯中心  时间:2006-6-15 14:45:53  来源: 

2006年6月13日,医生正为刘若检查受损皮肤。长春江源县湾沟镇女子刘若(化名)因向男友周某提出分手,周某以索要10万元分手费为由,将刘若囚禁3个月。方程 版权作品 请勿转载

2006年6月13日,长春江源县湾沟镇女子刘若(化名)因向男友周某提出分手,周某以索要10万元分手费为由,将刘若囚禁3个月。其间,周某用缝衣针蘸着墨水在刘若身上刺字。同时,警方了解到该案件共涉及吴楠、刘若、宋莹(化名)3名被周某刺字的女子。

今年1月10日,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周某因犯故意伤害罪一审被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因认为法院量刑过轻,3名被害人已向检察机关递交了抗诉申请。6月12日,刘若入住吉林铭医整形外科医院,开始了支除身体上316个字900多平方厘米的刺青。   (C001)

malan

作者:  责任编辑:蓝宝石

下一篇更精彩:陕西吴起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发酒疯痛打下属

中网资讯中心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出处:中网资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网资讯中心,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网资讯或中网资讯中心”;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网资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投资建议;
③ 本网站转载纯粹出于为网民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无任何商业目的,如因我站作品内容等方面涉及到您的版权问题,请在自文章发表之日起6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站将及时进行删除。
※ 联系方式:中网资讯管理协调部 邮箱:cnwnews020#126.com(请将#换成@即可)

我也评两句
会员名称:
密码: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
 

热 点 推 荐



性 福 同 行


热点娱乐推荐
赞助商链接
中网资讯中心,更多精彩在首页
中网资讯中心,更多精彩在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