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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26日 13:51:41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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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军与对手存在“年代差”而不是“形态差”
 
中网资讯中心 时间:2006-6-13 14:18:01 来源:解放军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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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轰六轰炸机群

吴敏文

信息化战争中,作战双方的对抗从作战平台与作战平台、作战单元与作战单元之间的较量,转变为依托信息系统,将情报侦察、指挥控制、火力打击、综合保障等无缝链接所形成的作战体系之间的

对抗。在这种对抗中,以劣胜优是否可能?

优胜劣败是军事运动的客观规律。迄今为止,军事上的以劣胜优,基本表现为两种形式:一是在整体劣势的情况下,通过营造和形成局部优势取得局部胜利,通过累计局部胜利完成整体优劣转换,最终取胜;二是以综合优势对抗单项优势取胜。信息化战争条件下的以劣胜优,仍然只能表现为这两种形式中的一种或者综合。而不管是何种情况,实现信息化战争条件下的以劣胜优,至少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是军队整体形态与对手存在“年代差”而不是“形态差”,即可以在信息化作战体系的技术水平、规模和完善程度上存在差异,但不能以相互独立的机械化作战平台对抗信息化作战体系。纵观历史,对集团冲锋而言,机关枪是撒手锏;对机关枪而言,坚固的防御阵地是撒手锏;在坦克机群面前,坚固的阵地,即使是马其诺防线也没有意义。近期局部战争实践表明,信息主导的作战体系是机械化军队和机械化作战的撒手锏。就像青蛙吃虫,蛇吃青蛙,老鹰吃蛇一样,在军事形态与对手存在“形态差”,就会处在战争“食物链”的低端,在对抗中始终陷入整体的被动,从而失去聚优克敌的可能性。

二是必须具备战役信息进攻能力。信息优势对其他作战优势的决定性作用已经凸显无疑,局部(至少应该是战役地幅)作战优势依赖局部信息优势,局部信息优势必须靠信息进攻获取,实施战役信息进攻必须具备战役信息进攻能力。因此,是否具备战役信息进攻能力是我军能否实现以劣胜优的关键所在。  (C001)

作者:  责任编辑:蓝宝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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