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网资讯中心

 商业经济行业门户 - 欢迎加盟
 北京 | 上海 | 广东 | 西安 |
 浙江 | 天津 | 重庆 | 成都 |

中科院光电技术研究所2008年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网资讯中心  时间:2007-9-30 10:19:15  来源:QQ 

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

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简称光电所)始建于1970年,是中国科学院在西南地区规模最大的研究所。1999年进入科学院知识创新工程试点,2006年进入创新三期,并被评估确定为科学院A类(优秀)研究所。

光电所现有在编职工120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2人,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14人,高级科技人员260人。全所设有“光学工程”博士后流动站,设有“光学工程”、“信号与信息处理”、“测试计量技术与仪器”3个博士学位授权点,“光学”、“光学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精密仪器及机械”、“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物理电子学”、“信号与信息处理”、“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计算机应用技术”等9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涵盖8个一级学科)。在读研究生300余人。

光电所以国家需求为牵引,面向世界光电科技领域发展前沿,重点开展光电工程应用基础性、前瞻性的高技术研究与系统集成创新研究。建有国家863计划光束控制重点实验室、863计划自适应光学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唯一的微细加工光学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主要研究领域包括:光束控制、自适应光学、天文目标光电观测与识别、光电精密跟踪测量、微光学及微电子光学、先进光学制造、生物医学光学等,目前承担有国家863、973、自然科学基金、部委重大重点项目及企业委托开发项目研究,研究水平居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

建所以来,光电所在自适应光学、光束控制、应用光学等领域取得了多项重大成就,先后取得包括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在内的500余项科技成果,申请专利380余件,授权专利180余件,发表论文3100余篇。与此同时,广泛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与合作,促进高新技术项目的产业化。

光电所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坚持“事业育人、环境引人、待遇激人”,坚持“在公平竞争中识别人才,在创新实践中培育人才,在事业发展中凝聚人才,在工作生活中爱护人才”,努力营造各类人才脱颖而出的政策环境。吸引、培养、稳定了一支以国内知名学者为核心,以中青年技术及管理专家为骨干的创新人才队伍。

在新时期,光电所坚持“国家重大创新项目牵引,科研产业共同发展,建立现代研究所”的办所方针,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建设成为国内领先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国际著名研究所,为国民经济建设不断做出基础性、前瞻性的重大创新贡献。

一、培养目标

培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德智体全面发展,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生统一考试,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报考类别只能为定向培养);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报考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 已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8门以上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本科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② 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三)中国科学院光电技术研究所接收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重点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为硕士生。在高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请直接与相关培养单位联系接收事宜,并按照培养单位的要求提交推荐免试材料和进行相关考核。被确定接收的推荐免试考生应按时进行网上报名(详见下条)。

四、报名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在复试阶段将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2008年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考生,报考时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在报考期间内因公外出,可就地报名和考试。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名点和参加考试的考点应一致。在北京

本新闻共3页,当前在第1页  1  2  3  

malan

作者:  责任编辑:流浪歌手

下一篇更精彩:四川省社会科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简章

查看更多相关信息

中网资讯中心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出处:中网资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网资讯中心,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网资讯或中网资讯中心”;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网资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投资建议;
③ 本网站转载纯粹出于为网民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无任何商业目的,如因我站作品内容等方面涉及到您的版权问题,请在自文章发表之日起6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站将及时进行删除。
※ 联系方式:中网资讯管理协调部 邮箱:cnwnews020#126.com(请将#换成@即可)

我也评两句
 

热 点 推 荐



性 福 同 行


热点娱乐推荐
赞助商链接
中网资讯中心,更多精彩在首页
中网资讯中心,更多精彩在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