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经济行业门户 - 欢迎加盟 | |
北京 | 上海 | 广东 | 西安 | | |
浙江 | 天津 | 重庆 | 成都 | | |
考生可于9月10日至30日登陆所报考学校网页或到报名点查阅招生专业目录,选择报考志愿,选好志愿后,应抄录第一志愿招生单位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和四门考试科目等信息的代码及名称。
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8:00-23:00,考生登陆教育部网页(http://www.chinayz.com.cn)进行网上报名,选择现场报名点、招生学校,提交本人相关信息。
11月10日至11月14日考生(应届本科毕业生于11月1日至10日)持毕业证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身份证)到省级招办指定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现场照相、交纳报名考试费。
(二)报名地点
参加全国统考的考生在网报时选择所在省(区、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网报后按规定时间到所选报名点进行数码照相,缴费,签名确认。
(三)报名注意事项
1.《硕士生招生考试报名情况登记卡》填写要求
《登记卡》是由考生网上报名后、现场照相时报名点打印取得(一式两份),便于考生校对。如打印出的信息有误,工作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指导考生在《登记卡》和计算机上改正。除打印出的信息外,考生还需在《登记卡》上用钢笔如实填写以下栏目的信息:
(1)同等学力考生应在“毕业学校”栏目填写毕业学校名称。
(2)考生应在“考试科目”栏目中考试科目代码后面填写相应的考试科目汉字名称。
(3)考生应认真填写本人收取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的详细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等,以便于报名点、招生单位与考生联系。
(4)填写完毕后,考生应对上述各栏目内容认真校对,在确认填涂信息正确无误后,应签名确认对《登记卡》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2.现役军人报考地方院校研究生,由本人提出申报,所在基层单位审核同意,经军级以上政治机关批准,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3.异地报名的考生在报名考试期间(从报名到考试日期)因事外出,可持所在单位有关部门的介绍信就近报名并在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四)资格审查
2008年入学考试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为简化报名程序,方便考生报名,考生资格审查将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进行,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弄虚作假,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无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环节,招生单位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的资格。
三、考试须知
(一)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二)初试日期:2008年春节前,具体时间以国家教育部统一公布的时间为准。不在该规定日期举行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三)初试科目: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初试科目中,101政治、201英语、304数学四、313历史学专业基础均为国家统一命题,其余科目均为我院自行命题。
(四)全国统考的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初试地点: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到本人所在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四、体格检查
硕士生体检工作由招生单位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
五、复试
(一)复试是入学考试的重要环节,是对初试达到参加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在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熟练程度、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和实践技能以及在初试中暴露出来的知识缺陷等方面进行的进一步的考查。
(二)我院以国家教育部确定的复试分数线为标准,对上线考生进行专业课笔试、面试、实践技能的考核,以及英语听力及口语的测试。
(三)对同等学力考生,需全面、严格复试,并采用笔试形式加试2门专业课。
(四)复试科目及参考书详见我院招生简章“参考书目”栏。
(五)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由我院自定(一般在四月下旬,具体复试时间将在我院网站上通知)。
六、录取
(一)我院在经过复试和政审后,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硕士生,与国家计划硕士录取标准相同。
(二)招收自筹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均实行合同制。考生被录取前,招生单位、用人单位或拟录取为自筹或委托培养硕士生的考生之间,必须分别签定自筹培养或委托培养合同。
(三)应届本科毕业生被录取后,在新学期报到时必须交验毕业证和学位证书,若本科未取得毕业者,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院可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培养和就业
作者: 责任编辑:流浪歌手
下一篇更精彩:川北医学院2008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① 凡本网注明“出处:中网资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网资讯中心,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网资讯或中网资讯中心”;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网资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投资建议;
③ 本网站转载纯粹出于为网民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无任何商业目的,如因我站作品内容等方面涉及到您的版权问题,请在自文章发表之日起6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站将及时进行删除。
※ 联系方式:中网资讯管理协调部 邮箱:cnwnews020#126.com(请将#换成@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