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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惟楚有材、于斯为盛”。热忱欢迎有志青年报考湘潭大学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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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生 须 知
一、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以教育部下达文件为准):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必须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MBA”联考。
1、符合(一)中第1、3、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对于毕业后没有就业或就业时间不符合要求的不允许报考。
3、报考类别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
(三)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法、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和刑事法)。
三、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10月(具体见教育部文件通知)。请查阅:公网地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地址:http//:yz.chsi.cn公布的网上报名时间及相关事宜。
参加法律硕士和工商管理专业的考生必须到省级招办指定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湘潭大学报名点代码为4302)
考生在网报时必须填写真实信息,否则后果自负。
2、现场确认日期:2007年11月(具体见教育部文件通知)。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后按时间要求到所选报考点确认信息。
确认信息时,⑴考生出示本人身份证,凭网上报名号缴纳报考费并采集个人图像;⑵确认报名数据。
四、考试地点:由考生所选报名点指定。
五、招生规模:拟招收1607名(含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定向、计划外委培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各专业所列招生规模均含非定向、定向、委培和自筹经费研究生。确切招生规模以教育部下达为准。各专业的招生人数在录取时可视生源情况在校内适当调整。
六、目录中学科名称前有“▼”者,为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一级学科;学科、专业名称前有“★”者,为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
七、政治理论、外国语、数学一至四考试内容,见教育部颁发的考试大纲。
八、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1、我校各院系研究生新生享受奖学金的面不低于80%;2、研究生入校后,指导老师可提供一定的科研补助费;3、学校设立了研究生校长奖,奖励品学兼优的研究生(该奖获得者可得到重奖,若毕业留校任教享有一定的科研启动费);4、学校和学院设有其他各种单项奖;5、学校设立了研究生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可供研究生申请。
九、我校各招生专业均可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
十、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不分文、理100分)、外国语(100分)、基础课(150分)、专业基础课(150分)共四门;历史学专业考试科目为政治(100分)、外国语(100分)、历史学专业基础(300分)共三门。考试时间仍为3小时。跨学科专业报考的本科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报考学科专业的两门主干课程。
十一、我校各学科、专业业务课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我办不负责代购。
热忱欢迎在职人员和高等学校应届本科
考生如有事询问,请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我校有招生简章备索。
我校地址:湖南湘潭市湘潭大学研招办。邮编:411105
电话:(0732)8292051(研招办) 传真:(0732)8292695
E-Mail:yzb@xtu.edu.cn 网址:www.xtu.edu.cn
联系人:李丽兰 周广 周新林
作者: 责任编辑:流浪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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