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经济行业门户 - 欢迎加盟 | |
北京 | 上海 | 广东 | 西安 | | |
浙江 | 天津 | 重庆 | 成都 | | |
积极改善办学条件,治学环境优雅。湖北大学占地1800亩,濒临美丽沙湖,东接十里武钢,西望黄鹤琼楼,南瞰浩淼东湖,北临滔滔长江,校园内四季常青,环境优美,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场所。学校拥有122个教学科研实验室、95间多媒体教室、17000余台(件)仪器设备、131个教学实习基地;图书馆纸质藏书达165万册,电子图书达53万册。学校是最早接入中国教育科研计算机网的用户,利用教育网与Internet互联,共享网络资源,直接为教学科研服务。
坚持开放办学,国内外影响不断扩大。湖北大学与世界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近60所知名高校建立了校际联系,常年聘请外籍教师、文教专家和国内知名学者来校任教、讲学,接受国外及港、澳、台的学生来校进修和攻读学位。1996年5月成立了由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驻汉部队以及多个省直厅局参加的湖北大学董事会。现有22个全国性或省级学会(研究会)挂靠本校。学校的教学、科研、招生、体育、毕业生就业、共青团、成人教育等工作曾被评为全国高校先进。学校曾连续几年被评为湖北省文明单位、湖北省最佳文明单位。
湖北大学的建设发展受到了党和政府的重视和关怀,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支持。原国家主席李先念曾为学校亲笔题词,中央政治局委员、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国务委员陈至立,全国政协副主席周铁农,教育部部长周济等一批领导亲临学校视察、指导工作。
回首过去,岁月峥嵘;展望未来,前程辉煌。经过七十余年特别是近二十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条件极大改善,办学水平明显提高,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师生员工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新的历史时期,湖北大学将秉承“日思日睿,笃志笃行”的校训精神,继续坚持以发展为主题,以人才培养为中心,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改革为动力,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办学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为根本目标,走内涵发展道路,把湖北大学建设成为国内知名、国际上有一定影响的教学研究型综合性大学。
湖北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说明
2008年我校共有10个学科门类的84个专业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拟招生约700名,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所有专业均招收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培养硕士研究生。录取时我校将根据上线生源情况、考试情况和社会需求适当调整各专业间的招生计划。
一、报考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2. 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参见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 报考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即1968年9月1日后出生),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培养的考生不受年龄限制。
4.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对同等学力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不能跨专业报考,同时,须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新标准470分以上)或者已修完本科主干课程5门以上,初试合格后,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所报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二、报名方式
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2008年硕士研究生报名一律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必须如实填写所有信息,一经发现虚假信息即取消其报考资格或录取资格。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录取,其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要求定向和委托培养的,本人必须在复试前与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确定有关事宜。
三、报名时间及程序
1.考生应于2007年9月初开始在网上查阅招生专业目录。
2.10月8日至31日(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报考者在指定的网上报名(9月中下旬可通过湖北大学研究生处网址:www.yjsc.hubu.edu.cn,或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www.yz.chsi.com.cn查询)。
3.11月10日14日(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已在网上报名的考生到报考点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凭报名号交费、照相,同时确认本人的报考信息。不到现场确认的,其网报信息无效。
我校各专业均接收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生。为增进校际间的人才交流,欢迎各有权推荐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院校向我校推荐免试生,10月份即可与我校拟就读的学院联系,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正式办理推荐免试报名手续。推荐免试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作者: 责任编辑:流浪歌手
下一篇更精彩: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08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① 凡本网注明“出处:中网资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网资讯中心,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网资讯或中网资讯中心”;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网资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投资建议;
③ 本网站转载纯粹出于为网民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无任何商业目的,如因我站作品内容等方面涉及到您的版权问题,请在自文章发表之日起6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站将及时进行删除。
※ 联系方式:中网资讯管理协调部 邮箱:cnwnews020#126.com(请将#换成@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