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网资讯中心

 商业经济行业门户 - 欢迎加盟
 北京 | 上海 | 广东 | 西安 |
 浙江 | 天津 | 重庆 | 成都 |

浙江理工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网资讯中心  时间:2007-9-18 10:24:17  来源:QQ 

一、学校简介

浙江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为主,特色明显,优势突出,理、工、文、经、管、法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发展的大学。现为中央和浙江省共建共管、以浙江省为主管理。1999年4月,学校由原浙江丝绸工学院更名为浙江工程学院。

2004年5月,学校更名为浙江理工大学。

学校具有悠久的办学历史,前身蚕学馆创办于1897年,为我国最早创办的新学教育机构之一。1959 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79 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83年获硕士学位授予权,1993年经教育部批准获得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1995 年开始与浙江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同年获准招收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2000 年获得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2002年获得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2006年获得博士学位授予权,同年获得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予权和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学校已形成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和成人教育等多层次以及公办教育、民办教育、留学生教育、国际合作教育等多形式的办学格局。

学校占地面积2100余亩。学校下设17个学院(教学部)和1个独立学院,现有47个本科专业,其中省重点专业6个,拥有2个博士学位授权点,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0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个工程硕士领域,5个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权点。现有在校研究生和全日制本科生21,000 余人。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全校教职工 1600 余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 400 余人,其中正高职称教师13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210余人。拥有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有全职在校工作院士2人,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5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3人,博士生导师36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21人,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入选者36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师31人,还有共享院士16人,并聘有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兼职教授。

学校始终坚持以育人为根本,以教学为中心,大力弘扬百年办学所形成的“求知求实、创新创业”的优良传统和“团结、求实、勤奋、进取”的优良校风,形成了“开放式、交叉型、工程化”的办学模式和显著特征。在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近几年学校本科学生录取分数线和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一直名列浙江省高校前列。

学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目前具有工学博士学位授予权和理、工、文、经、管、法、教育学硕士学位授予权。已基本建立了材料与纺织学科群、机械与信息科学学科群、生命科学与生物工程学科群、理学基础科学学科群、经济与管理学科群、艺术与设计学科群、人文科学学科群等7个学科群,基本构建出了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拥有省属高校首批 “重中之重 ” 学科2个,省高校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1个,省级重点学科8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以科研工作为重点,学术水平不断提高。在众多领域完成了一系列国家科技攻关项目和国家、省部基金科研项目,近五年获各类科研奖励150余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2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奖励50余项。目前,在研科研总经费超亿元,并与全国数百个企业建立了稳定的科技合作关系,科技工作综合指标一直稳居于浙江省属高校的先进行列。

学校积极开展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研究生。我校与日本福井大学、京都工艺纤维大学、信州大学在材料与纺织学科进行研究生层面的交流;信息电子专业(方向)的硕士研究生赴香港点击查看香港及更多城市天气预报浸会大学进修、学习;生命科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赴西班牙纳瓦拉大学(Universidad de Navarra)学习、合作研究;此外,我校还与国(境)外10多所大学在研究生层次开展形式各样的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活动

二、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1. 考生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同等学力考生须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4.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

5.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限);

6.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本新闻共3页,当前在第1页  1  2  3  

malan

作者:  责任编辑:流浪歌手

下一篇更精彩:浙江财经学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查看更多相关信息

中网资讯中心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出处:中网资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网资讯中心,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网资讯或中网资讯中心”;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网资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投资建议;
③ 本网站转载纯粹出于为网民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无任何商业目的,如因我站作品内容等方面涉及到您的版权问题,请在自文章发表之日起6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站将及时进行删除。
※ 联系方式:中网资讯管理协调部 邮箱:cnwnews020#126.com(请将#换成@即可)

我也评两句
 

热 点 推 荐



性 福 同 行


热点娱乐推荐
赞助商链接
中网资讯中心,更多精彩在首页
中网资讯中心,更多精彩在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