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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工业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网资讯中心  时间:2007-9-17 15:08:33  来源: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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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概 况

南京工业大学是江苏省重点建设高校,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管、文、经、法、哲、医兼备的多科性大学,是国务院首批可授予博士、硕士、学士学位单位。目前,学校共有3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2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1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55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6个工程硕士学位领域,12个高校教师专业学位授权点;在校研究生3000余人。

悠久的历史,优良的传统,浓厚的底蕴,造就了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学校现有教职工2500余人,其中具有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的教师700余人,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6人,博士生导师80余人,硕士生导师400余人。另外,学校还聘请了国际著名学者中国科学院院士汪家鼎、陈冠荣、彭少逸、张存浩、陈家镛、梁晓天、楼南泉、陆婉珍、朱启鹤;中国工程院院士时铭显、曹湘洪、吕志涛等为我校兼职教授和荣誉教授。

学校十分注重学科建设,构建面向21世纪的教育与科技创新体系。在保持原有化学工程、材料学、生物化工、化工过程机械、土木建筑等优势学科外,还确定了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安全、环境、机电一体化等一批重点发展的学科方向。在建设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生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热管技术研究中心的基础上,按照“集成化、开放式”的思路,建设现代分析测试中心、生化制药研究基地以及江苏省化学工程与技术重点实验室、无机及其复合新材料重点实验室、土木工程与防灾减灾重点实验室等一批重点科研基地。学校加快实现了教育现代化工程的进程,建成了数字化校园,实现了校内计算机光缆联网,建成了计算机辅助设计中心(CAD)、模拟中心和多媒体语音教室,启用了图书馆光盘检索系统和学生计算机管理系统。

学校具有雄厚的科研实力,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国家技术推广中心,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和国家建设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十五”期间,学校承担了包括“973”计划、“863”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在内的科研项目2600余项,我校有100多项科研成果获得了包括国家科技进步一等奖、国家自然科学二等奖等国家和部省级的奖励。

学校一直重视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亚利桑那大学、北卡罗来纳州立大学、加拿大渥太华大学、日本名古屋大学、德国斯图加特大学、莱比锡应用科技大学、法国AVANS大学、美国孟山都集团、日本小野田水泥公司等10多所大学和工业集团建立了学术交流和合作关系。近年来,我校每年派往国外的学术交流达300人次,每年接待的国外学者访问团达20余批。我校还长期聘用外籍教师。

学校设立多种奖学金,如“时钧奖学金”、“巴斯夫奖学金”等用于奖励优秀研究生。我校研究生可兼任“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工作,并可获得相应的酬金。另我校在10个学科、专业的博士学位授权点均可实行提前攻读博士学位,推荐免试生和统考优秀生均可申请提前攻博。

我校各专业均招收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

南京工业大学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2008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者,且符合相关专业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同等学历考生报名时须确定两门加试科目;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招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5.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而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我校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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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责任编辑:流浪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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