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经济行业门户 - 欢迎加盟 | |
北京 | 上海 | 广东 | 西安 | | |
浙江 | 天津 | 重庆 | 成都 | | |
2、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见招生专业目录;加试科目有一门不合格者不的录取,其后的复试程序自然终止。
3、复试科目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七、录取
(一)我校在经过复试和政审后,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二)招收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必须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书后方可录取。
八、就业
(一)非定向与自筹经费研究生毕业采取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方式就业。
(二)定向和委培研究生按《定向、委培协议书》要求就业。
九、其他
(一)近三年我校公费计划约占全部计划的80%。
(二)上述说明如与国家2008年招生文件精神不符,以国家招生文件为准。
(三)我校不办理参考书邮购,考生可到当地书店购买;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需我校往年自命题科目考试试题者,可来函(徐州
(四)有关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请
作者: 责任编辑:流浪歌手
下一篇更精彩:南通大学200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① 凡本网注明“出处:中网资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网资讯中心,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网资讯或中网资讯中心”;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网资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投资建议;
③ 本网站转载纯粹出于为网民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无任何商业目的,如因我站作品内容等方面涉及到您的版权问题,请在自文章发表之日起6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站将及时进行删除。
※ 联系方式:中网资讯管理协调部 邮箱:cnwnews020#126.com(请将#换成@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