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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工业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简介
天津工业大学是教育部与天津市共建、天津市重点建设的公办全日制高等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具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等院校之一。在2003年教育部首批本科教学评估中获得优秀。学校历史悠久,最早的系始建于1912年,现已成为一所以工为主,工理结合,工、理、文、管、经、法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并形成了培养学士、硕士、博士的完整教育体系,学校下设14个学院、44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生25000余人,其中全日制在校研究生1100余人。
学校现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3个省部级重点学科,5个天津市重点建设学科,2个天津市重中之重学科;2个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天津市重点实验室,1个天津市工程技术中心和1个天津市技术推广中心;1个博士后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和4个自主设置二级学科博士点,43个硕士点和9个工程硕士领域。学校已与美国、德国、加拿大、法国、瑞士、芬兰、韩国、日本等20多个国家及港澳地区共50多所高校建立了友好关系,每年选派本科生、研究生到国外留学,同时接收国外及港澳地区留学生来校深造。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5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700余人,博士生导师近40名,硕士生导师近300名;特聘两院院士和国外兼职教授20余人。学校拥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院校设置评议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学科建设与专业设置专家委员会委员、天津市特聘教授、天津市授衔专家、人事部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等高层次人才近50名。
我校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坚持“扩大数量、提高质量、优化结构、注重效益”的工作思路,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学校定期召开研究生工作会议和导师联谊会,就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如何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等工作进行研讨。根据国家学科、专业目录的调整和我校研究生教育发展的需要及科研优势,及时设置和优化专业研究方向,完善研究生培养方案,进一步明确培养目标和规格;加强学位课程建设,基本形成了一套规范的课程体系。学校重视研究生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积极创造条件,鼓励研究生尽早投身到科研活动中。在不断扩大研究生招生规模和保证各类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前提下,我校在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学籍、学位授予等工作方面,逐步建立了科学、规范、灵活的动态管理机制,所培养的人才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好评。
招生简章
单位名称: 天津工业大学 单位代码: 10058地 址: 天津市河东区程林庄路63号 邮政编码: 300160电话传真:(022)24528016 联系部门: 研招办
一、天津工业大学
1、非定向生由中央或地方财政拨款培养,须将档案、人事关系转至我校,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被录取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须同我校签订有关协议,定向或委托培养生毕业后一律由定向或委托培养单位安排工作。
3、自筹经费生须与我校签订有关协议,毕业后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4、对于录取为委托培养、定向及自筹经费的研究生,我校均收取一定的培养费用,收费标准根据天津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毕业生(含应届生和往届生);
3、下列三种类型考生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当年的9月1日);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③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4、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须符合下列条件中的第①条以及第②、③条中的任意一条:
①拥有CET-4合格证书或CET-4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②考生须在国内核心刊物以第一作者名义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
③在所报考专业领域内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一项且本人排名前十名。
同等学力人员不允许跨学科报考,复试时还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5、跨学科门类报考的考生原则上要求在国家正式出版的刊物发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一篇及以上。
6、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作者: 责任编辑:流浪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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