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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须回定向或委托单位。
十二、其他
1、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原所在单位或委培、定向及服务合同单位产生的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3、考生可登录我所主页,查阅招生专业目录和导师介绍,或直接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报考事宜。
单位地址:北京海淀区民族大学南路5号
邮政编码:100081
联 系 人:肖春艳 封长华
联系电话:010-68415364, 010-68729139
传 真:010-68729393
研究所网址:www.cea-igp.ac.cn
E-mail:yanzhaoban@cea-igp.ac.cn
作者: 责任编辑:流浪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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