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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新闻网2月26日电 据楚天金报报道,开学在即,湖北省教育厅发文,取消义务段学校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一切学校服务性收费,不得收取补课费等,进一步扫除乱收费的死角。 1月下旬,省教育厅公布了全省义务段春季开学收费标准。湖北省农村实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免除农村义务段学生学杂费(含信息技术教育费),对151万名贫困家庭学生(含城市低保户)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等;城市继续执行省定“一费制”确定的收费办法。 本次发文,规定了学校的一些代收费项目,包括教辅材料费、学具费、校服费、保险费、体检防疫费、电影费、自行车停放费等不列入学校收费项目,其费用按照学生及家长自愿的原则,由提供服务的有关部门收取,学校不得参与或组织此类收费。 学校必须免费为在校学生提供开水,不得强制向学生提供纯净水(矿泉水、蒸馏水)、课间餐、豆奶(牛奶),并强制收取费用。取消各种服务性收费项目,如搭伙费、饮水费等,相应的合理支出应纳入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不得向学生收取。 学校不得向学生收取补课费、晚自习费、电教(多媒体)费、小班费、试卷费、考试费、补考费等费用。学校也不得以民办或改制的名义举办“校中校”“校中班”向学生收取费用。 学校所有规定的教学内容必须纳入正常课堂教学之中,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提高班、特长班、竞赛班等并向学生收费。教师为学生补课不得收费,但可计入教师的工作量中,作为工作考核的一项内容。(邵娟)(C001)
作者: 责任编辑:蓝宝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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