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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26日 13:51:41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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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学生能否不穿校服

政府应负责每位贫困学生的学费
 
中网资讯中心 时间:2006-7-12 14:15:15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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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翼城县唐兴镇南官庄村农民李海明的女儿铃铃今年高考考了532分,达到二本录取分数线。6月27日,得知女儿成绩的第二天,50岁的李海明把自己吊死在了土窑的门框上。

这不是今年第一例高考考生父母自杀的事件,同是山西省
早在6月19日,太谷一中理科考生陈力(化名)高考后估出高分时,他的父亲便服毒自杀了。每年高考后,都会发生多

起因交不起高昂学费而自杀的新闻,今年不知还会有多少人因此走上黄泉路。

7月8日,翼城县教育局局长得知铃铃的遭遇后,向记者承诺:“铃铃大学4年的学费,我们政府全包!”铃铃父亲自杀的事件被媒体披露后,当地教育局承诺负责其4年的学费和生活费。在翼城县,在山西省,在中国,还有很多交不起学费的贫困学子,这些人怎么办?总不能都让他们的父母自杀,用自己的生命换来政府的关心,换取子女的学费吧。

教育部部长周济说:“不论遇到什么困难,我们都要高度重视并切实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上学难、上学贵’等问题。”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上学难、上学贵”问题,必须提高贫困家庭的收入,降低高价学费,但这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过程,不是马上就能够实现的。眼下,当务之急是建立“绿色通道”,确保每一位贫困家庭学生顺利入学。

窃以为,应像解决玲玲的学费一样,建立一条由政府兜底的“绿色通道”,先由地方政府垫付所有贫困学生的学费,让学生先上学。待新生入学后,再对贫困家庭学生的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调查核实,帮助其办理助学贷款、申请国家减免、财政补偿等事宜。只有这样才能让一位贫困学生上得起学,避免贫困学生的家长死于高价学费。

《教育法》规定:国家、社会对符合入学条件、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种形式的资助。因此,各级政府和教育部门有责任承担每一位贫困学生的学费,有义务解决他们的生活费问题,实际上国家也有能力负担这些贫困学生的学杂费。c016

作者:王国军  责任编辑:春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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