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促进学校均衡发展,缩小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的差距,不得将学校分为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学校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公办学校的性质。 在7月7日教育部举行的“学习贯彻义务教育法专家座谈会”上,关于取消“重点”校和“非重点”校的难点,教育部基础司副司长杨进介绍说,取消的难点,现在有一个情结——这么多年以来就是办重点校、办示范校,一直到高中,示范高中,一直到大学是这么办过来,这么做下来。这和“效率优先”有关系,也与“多育人才,快出人才,培养人才”有关系,这里就看出我们优秀人才到底是怎么培养出来的。现在韩国一直推行教育的平准化,标准化需要建设,回过头说精英人才要不要培养,要不要对智力超常的人拔尖人才有一些办法。
杨进说,现在主要矛盾是学校之间的差距太大,影响公平。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提出公平的机会,取消重点校、示范校,最大的问题是在认识问题。最近一些地方取消了以后,取得的效果是很明显的,特别像安徽的铜陵。北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在北京的招生数量是一定的,多少人。大家竞争来竞争去还是在北京招生的人,你说重点学校里有没有培养人才的机制,如果说不办重点学校的,不办示范学校的,北大清华同样在北京招这么多人。可能我们的理念真正做一些调整有关系,需要试点的证明。如果取消重点学校,不办重点学校,取消择校生,把学校的教育质量学生得到满意,教育质量可能也会提高,可能会有难度,但是只要政府能认识到这个问题,只要教育部门认识这个问题,这个问题还是能够有所化解的。
对于重点班怎么办,改名换姓的特长班又怎么办,安徽省教育厅副厅长胡平平说,“我们一律不办重点班,一律不办重点校,但是特色要保留,不能给它拉平,特色、特长靠我们的义务教育阶段综合实践课和活动课去体现,而不是单独编在一块,好的老师,好的资源对这个班特殊照顾。”
取消重点学校和非重点学校,会不会遇到来自学校的阻力?杨进认为,学校校长在目前的机制下,有一些择校的机制,维持着学校的发展,政策一调整,肯定会有利益关系的调整,肯定是有这方面的阻力。他说,这其中有个顾全大局的问题,怎么样办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如果这个问题不突破,在法里这个话要不要不写了,要划掉,第一次审读的时候,说这次法里面新闻界发出来的信息里最重要的就是这次亮点之一就是要取消重点学校重点班。推行中肯定会有阻力,特别是来自学校的阻力,既得利益的阻力,但是这毕竟是我们在推进教育公平中一个很重要的做法,如果重点校不取消,义务教育发展将会不完整,很多问题都会与此相关,这个能看出政府部门的决心,看到教育部门的决心。 c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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