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网资讯中心

 商业经济行业门户 - 欢迎加盟
 北京 | 上海 | 广东 | 西安 |
 浙江 | 天津 | 重庆 | 成都 |

黑龙江省出台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


 
 中网资讯中心  时间:2006-12-9 14:12:45  来源:深圳新闻网 

    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开展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一般为2年。服务期间每人每月发放600元的生活费和每年400元交通补贴,其经费由省级财政负担。所在县(市、区)、农场、林业局负责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保险,并承担费用。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

    推进“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对服务期满的,可根据本人意愿继续签订服务合同,服务期间的生活费和交通补贴仍按《关于实施选派大学生服务农村行动计划的通知》执行。所在县(市、区)负责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保险,并承担费用。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和“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已被录取为本科生、研究生的,可保留学籍2年;对服务2年以上的报考专升本、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报考省属院校的可在总分中增加20分。

    在企事业单位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可进入基地见习和接受培训。见习期一般不超过1年,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补助主要由见习单位负责,政府可根据情况给予补助。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要提供免费的人事代理和就业指导等服务。见习期满后,自主择业。(记者 贾辉)(C001)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2页  1  2  

malan

作者:  责任编辑:蓝宝石

下一篇更精彩:在中小学幼儿园中将全部安装探头

查看更多相关信息

中网资讯中心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出处:中网资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网资讯中心,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网资讯或中网资讯中心”;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网资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投资建议;
③ 本网站转载纯粹出于为网民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无任何商业目的,如因我站作品内容等方面涉及到您的版权问题,请在自文章发表之日起6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站将及时进行删除。
※ 联系方式:中网资讯管理协调部 邮箱:cnwnews020#126.com(请将#换成@即可)

我也评两句
会员名称:
密码: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
 

热 点 推 荐



性 福 同 行


热点娱乐推荐
赞助商链接
中网资讯中心,更多精彩在首页
中网资讯中心,更多精彩在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