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中国不鼓励学生见义勇为
高春娜
中 宣部、中央综治委、公安部、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昨授予湖南大学学生高春娜“全国见义勇为英雄”称号,获人民币5万元奖励。刘国强、吕曦东等“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李定坤、陈招生等“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工作者”称号。
回访英雄 高春娜:我只是做了我该做的
本报讯(记者 彭博)中宣部、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公安部、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昨日举行第十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先进分子和第二届全国见义勇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来自湖南大学广播影视艺术学院的2003级学生高春娜获得了“全国见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我省另两位英雄均获得“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称号,他们是长沙市金泰国际大酒店保安刘国强,原遵义爱丽影楼摄影师(邵阳市板桥镇板桥村人)吕曦东。高春娜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只是做了我该做的事情,算不上什么‘英雄’。”
上学途中勇斗歹徒
2005年3月1日下午,刚休完病假的高春娜准备从青海回长沙上学,在西宁火车站的一个小胡同前,突然后面有位中年妇女在喊:“有人抢我包了。”只见一男子从高春娜的身边飞快跑过,迅速钻进小胡同。高春娜拚命地赶上小偷,使劲抓住小偷手中的包。小偷对着高春娜的鼻子就是一拳,见她仍然不松手,又拿出刀子在她的胳膊上狠狠地乱砍,血流了出来,高春娜还是不松手。这时来了两三个行人,小偷忙扔下包跑了。因为怕父母担心,高春娜没敢回家,在同学家休息了几天后,3月7日回学校报到。
高春娜反复阅读小偷寄来的信
见义勇为感动不良少年
3月10日,湖南大学校长办公室收到一件写着“湖南大学校长收”的邮包,包裹里装着高春娜被偷走的红色钱包,还有一封信。
信中这样写道:“尊敬的校长,我今年上初三,很贪玩,过年的时候偷着跑出来跟着别人当了小偷。3月1日,我在西宁火车站出站口见到了高春娜,趁她不注意的时候,偷了她的钱包。我看见她口袋里有手机,便一直跟着她来到了一条小胡同的口子上。”
“在小胡同里,我目睹了姐姐见义勇为的全过程,我不敢相信那么温柔的姐姐会这么勇敢……当我看见姐姐滴在路上的血时,突然想起自己偷了姐姐的钱包,我很矛盾,又不敢当面把钱包还给她。后来发现钱包里有个湖南大学的借阅证,就想起她肯定要上学去的,我可以把钱包给她寄到学校去。敬爱的姐姐,你是我的榜样,长了这么大,你是我最崇拜的人,对不起,能原谅我吗?我一定会好好学习,做一个勇敢的好人,谢谢你让我懂得了应该怎么做。”落款是:一位曾经学坏的小偷现在要立志学习的中学生。
同学和老师眼中的“乖乖女”
高春娜进入湖南大学以来,曾担任了学校舞蹈协会的会长,专业成绩在班里一直名列前茅。在同学和老师的印象中,高春娜是一个文静的女孩,是一个标准的“乖乖女”。记者昨天采访了高春娜的几个同班同学,她们感叹地说:“平时的高春娜很文静,也不大爱说话,没想到面对歹徒时,她会这么勇敢。”
“高春娜上课也迟到过,也有请病假不来上课,也有上课的时候打瞌睡,和普通学生没什么区别,但她在面对歹徒时的那一份勇敢却是大多数人没有的。”昨日,看到高春娜获得的荣誉后,她的辅导员吴谦告诉记者,经媒体报道后,高春娜成了名人,为此她连发型都改了,就是不想让别人认出来。
11月20日,“第十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先进分子和第二届全国见义勇为工作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图为湖南大学广播影视艺术学院学生高春娜发言。
湖南大学广播影视艺术学院学生高春娜发言(全文)
大家好!我叫高春娜,是湖南大学广播影视艺术学院的一名普通学生,中共党员。
2005年3月1号,我从家乘火车返校,途经西宁短暂停留。那天下午,离火车开车还有一段时间,我便寄存了行李去买水果。突然,我听到有人在喊:抢包啦!话音未落,一个身影从我身旁忽地闪过,没来得及多想,我就本能地追了上去,那个人在前面跑,我就在后边紧追不放,转过偏僻的胡同,我一把抓住了他,一个女式挎包啪地掉在地上。没错,他就是刚才抢包的歹徒。歹徒想弯腰捡包,我就死死地抓住他不松手,我的指甲都被撇断了,一阵阵钻心的痛向我袭来。
这时,歹徒恶狠狠地瞪着我:松手!不关你的事!,我也大声对他说:就关我的事!快把钱包还给人家!我的话音还没落,歹徒就对着我的脸猛击了一拳,顿时,我的鼻子流血不止,而眼前又有几道亮光闪过,渐渐地,我有些体力不支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