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社会嘹望>>正文
2005年12月26日 13:51:41 星期一
资料搜索
    
相关文章

广西救火英雄生活潦倒 借助报道闹市行乞为生
 
中网资讯中心 时间:2006-9-17 21:41:19 来源:广西新闻网 
 添加到收藏夹 字号选择【 】 / 双击滚屏 单击停止

南国早报桂林讯(记者 刘飞锋) “有个残疾人摆着早报在乞讨。”9月10日,帮邻居救火被烧伤致残的全州县永岁乡农民蒋运生,在桂林市微笑堂商厦侧门“摆摊”乞讨时,有热心读者向本报桂林新闻热线反映了此事。

去年7月20日,本报《“救火英雄”为养老母艰难乞讨》一文披露了他的生存窘况。不想,此后他就拿着这份报道为自己做广告四处乞讨,并自称“生意好多了”。

放 “救火英雄”乞讨引关注

蒋运生今年53岁,那场改变他命运的救火事件发生在17年前:1989年4月1日下午3时,正在地里劳作的蒋运生见同村蒋某家冒浓烟,便丢下锄头赶过去。当得知有老人和小孩困在大火里时,他毫不畏惧地冲进火中救人,谁知大火引爆了屋内的火药,蒋运生倒在了烈火中。

蒋运生被救出来后,面部、手部和胸部被大面积烧伤,特别是右手被烧得弯曲变形,不能伸直,失去劳动能力,其结婚不久的妻子也离他而去,此后,他一直跟着母亲生活。1999年,蒋运生因生活所迫开始外出流浪乞讨。

2005年7月19日,蒋运生在桂林市乞讨时,引起本报记者关注。第二天本报刊发了《“救火英雄”为养老母艰难乞讨》一文,引起全州县民政局的重视,局负责人表示要给予特殊照顾。

据了解,此后,永岁乡政府安排蒋运生住进了“五保村”,除了每个月40元的残疾补助金外,还给予每月110元的供养金。

对话 “报道后生意好多了”

记者9月10日看到蒋运生坐在商厦的台阶上,面前摆着一张用广告布制作成1平方米大小的“本报报道”,上面还放着残疾证等证件。由于时值星期日,过往行人较多,不时有人将5角至5元不等的钱丢进他的乞讨钵里。记者在旁边观察了10分钟,蒋运生已有一二十元“进账”。

等到“乞讨摊”前清静下来后,记者走过去与蒋运生聊天。听说是早报记者,他感到比较亲切,他说,这块广告布是去年7月在柳州乞讨时,按别人的主意花50元做的,有了这个“广告”大家都相信了,“生意”也好多了,以前讨一天只得一二十元,现在一天可得50多元,最多的时候可得到100多元。

当地政府已经给予了较好的救济,吃穿住的问题基本解决,蒋运生为什么还要出来乞讨?他说,一个月150元吃饭是没有问题了,但他还要供养老母,还要打针。因为被烧伤的地方经常发痒,不打针就忍不住抓破,所以每个月必须打三四针,每针要花23元。

其实他也知道这样做影响不好,自己也不想过四处流浪的生活,以前刚出来时他怎么也丢不下面子,但现在已经习惯了。“如果每个月再增加100元打针钱,有吃有住能治病,我就回去不再出来了。”蒋运生说。

民政 需养母情况不实 政府已尽力救济

9月14日,记者将蒋运生再次出门乞讨的情况反映给全州县永岁乡政府。乡民政办蒋主任说,以前没有设立见义勇为基金,所以对蒋运生缺乏必要的救助,但现在政府已经尽力了,破例将他安置进“五保村”实行集中供养,每个月比其他供养人员还多40元。鉴于他的特殊情况,民政办还向县民政局打报告,申请进一步提高补助标准。

蒋主任介绍说,蒋运生乞讨的一个理由是供养老母,其实他是在打这个幌子骗取同情心。他们家共有四兄妹,用不着他一个人来赡养。至于打针的问题,也不像他说的那样,而且只要医药费超过50元,民政部门还会给予医疗救济。对蒋运生提出每个月给予250元救济的要求,蒋主任表示,这个她做不了主。“他是故意要那么做,你再看见他也帮劝劝。”蒋主任最后对记者说。

专家 应多做正面引导

从不好意思到习惯,再到借助本报报道乞讨,该怎样看待蒋运生的做法?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社会学副教授吕智胜认为,这种现象是值得关注和探讨的。蒋运生出来乞讨后,生活发生了变化,从中得到了实惠,由于这种利益的影响,他的思想也发生了变化,觉得以前为社会作了贡献,现在理所当然要得到社会的回报,以弥补损失。这种心理是可以理解的,社会和政府也应该给予必要的关心和救济。

他现在这样做,应该说是我们不愿看到的。这种做法虽然不能提倡,但也不宜直接予以抨击和批评,只能多从正面予以善意的引导、劝解,让他回归到正常的生活轨道上来。(南国早报)(C001)

作者:  责任编辑:蓝宝石 

[发送给好友]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女子与情夫合谋杀死丈夫 十岁女儿目睹父亲惨死
下一篇文章北京一辞职员工讨薪被铁锤打倒昏迷4小时

中网资讯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出处:中网资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网资讯中心,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网资讯或中网资讯中心”;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网资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投资建议;
③ 如因我站作品内容等方面涉及到您的版权问题,请在自文章发表之日起6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站将及时进行删除。
※ 联系方式:中网资讯管理协调部 邮箱:cnwnews020#126.com(请将#换成@即可)

 

 
会员名称:
密码: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