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凌晨2时,记者在大石人民医院门口与阿文暂别。在从番禺回市区的路上,被关者王先生电话联络记者,他们仍被关在村委会大院内。昨日上午,记者再次致电多名被关者,其中王先生在凌晨3时许与妻子各交了20元被放出,其他10多名被关者直到凌晨4时许才被放出,被放出前被要求留下了自己的姓名与住址。
各方回应:
番禺警方:村委会主任如打人情节严重可刑拘
昨日下午,记者就番禺大山村治安队关人、村委会主任打人事件采访了警方。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有关人士表示,目前因查暂住证被扣留的现象确实比较普遍,但可以确定的是,如果村委会主任确实动手打人、且致人受伤的话,就应视情节严重性论处。致当事人轻伤及以上情形的,公安机关将提请检察院,审查通过后可将当事人或肇事者刑事拘留。
对于记者所反映的治安队关人、骂人、打人等做法,该人士坦承,目前确有许多治安员素质低下,没有按正常程序办事,也不排除现行法规存在某些漏洞或者不足。
番禺大石街流管办主任郭宪尧:200人被查180人交钱
记者昨日下午联系到番禺区政府,在有关人士的指引下,记者采访到主管、组织前晚查暂住证一事的大石街流管办主任郭宪尧。郭主任向记者介绍了当时的情况,他说,大山村是流动人员较为集中的地区,查暂住证活动是他们协同派出所进行的。
据其介绍,当天晚上共有200余人被查,其中180余人交了相关费用,准备办理暂住证。这20元暂住证费用具体包括5元工本费、6个月的治安联防费(2.5元/月),另外30元卫生费(每月5元,一次性收半年)是村里收的,与流管办无关,只不过他们是一起行动而已。
至于阿文等多人被殴打一事,郭主任称自己当晚不在现场,不知具体情况,但其听说是个别人员被查出假身份证、拉拉扯扯中发生了一点冲突。郭主任称,当晚在场的有村委会主任梁健东、村治保会主任叶白生。
广州市人大代表朱永平:长时间限制自由涉嫌非法拘禁
听到记者所叙述事件经过后,广州市人大代表、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永平感到很吃惊,他认为大山村村委会主任做法明显违法,属故意伤人行为;该村治安队长时间限制人身自由行为,涉嫌非法拘禁。
据其介绍,所谓非法拘禁罪,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只要被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一发现自己被限制了,就构成非法拘禁,情节严重的可判非法拘禁罪,属于共同犯罪行为,其中包括主犯、从犯、教唆犯等。
朱永平认为,按严格意义上说,《广州市流动人员IC卡暂住证管理规定》许多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是冲突的,涉嫌无效。公安机关在接到相关报警后,应该立即找到事件当事人,并对被剥夺人身自由的一方进行保护。
受到殴打、伤害、侵犯之后,当事人该如何维权?朱永平给出建议认为,被侵害当事人应尽快到有资质医疗机构进行医疗鉴定,如确定为轻伤及以上,即可定性对方是故意伤害。此时公安机关应配合检察院对肇事者进行起诉;如确定为轻伤以下的,受害者可通过法院进行民事起诉。南方都市报(C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