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指导所DNA司法鉴定中心主任周强介绍,其实这种情况下做DNA亲子鉴定大可不必产下婴儿,通过提取胚胎茸毛、羊水穿刺术等均可达到鉴定目的。
“产婴证奸”现象的存在,使受害妇女不得不面对被强奸的直接后果。贵州省妇联副主席吴爱平说,受害妇女在今后抚育小孩的过程中,将永远难以摆脱痛苦的经历,难以走出被强暴的阴影,难以抚平心灵的创伤,无法过上正常的生活。对受害 妇女来说,正义的代价实在太沉重了。
有关人士认为,“产婴证奸”现象的存在,一方面表明青少年法律意识的淡薄,遭到不法侵害后不懂得应该和如何保全证据;另一方面说明社会救助机制的缺失,政法机关及社区、计生等部门在得知这一事件后,应该从保护弱者出发,尽可能地积极帮助和干预,告知受害者有效的维权途径,从而避免“产子”悲剧的发生和给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
据悉,由于家境贫寒无力抚养孩子,小英及其家人正在打算向犯罪分子就孩子今后的生活及教育等费用提起民事赔偿。然而,对于孩子今后怎么办,小英和她的家人仍感到十分无助而茫然。(完)(来源:新华网)(C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