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社会嘹望>>正文
2005年12月26日 13:51:41 星期一
资料搜索
    
相关文章

花季少女“产婴证奸”:生命不堪承受之重
 
中网资讯中心 时间:2006-7-6 11:11:49 来源:新华网 
 添加到收藏夹 字号选择【 】 / 双击滚屏 单击停止

  贵州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指导所DNA司法鉴定中心主任周强介绍,其实这种情况下做DNA亲子鉴定大可不必产下婴儿,通过提取胚胎茸毛、羊水穿刺术等均可达到鉴定目的。

  “产婴证奸”现象的存在,使受害妇女不得不面对被强奸的直接后果。贵州省妇联副主席吴爱平说,受害妇女在今后抚育小孩的过程中,将永远难以摆脱痛苦的经历,难以走出被强暴的阴影,难以抚平心灵的创伤,无法过上正常的生活。对受害
妇女来说,正义的代价实在太沉重了。

  有关人士认为,“产婴证奸”现象的存在,一方面表明青少年法律意识的淡薄,遭到不法侵害后不懂得应该和如何保全证据;另一方面说明社会救助机制的缺失,政法机关及社区、计生等部门在得知这一事件后,应该从保护弱者出发,尽可能地积极帮助和干预,告知受害者有效的维权途径,从而避免“产子”悲剧的发生和给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

  据悉,由于家境贫寒无力抚养孩子,小英及其家人正在打算向犯罪分子就孩子今后的生活及教育等费用提起民事赔偿。然而,对于孩子今后怎么办,小英和她的家人仍感到十分无助而茫然。(完)(来源:新华网)(C001)

本新闻共2页,当前在第2页  1  2  

作者:  责任编辑:蓝宝石 

[发送给好友]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甘肃一死刑犯持刀劫持女狱警三小时(图)
下一篇文章村妇嗜剧毒农药成瘾 喜欢喝汽油、柴油

中网资讯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出处:中网资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网资讯中心,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网资讯或中网资讯中心”;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网资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投资建议;
③ 如因我站作品内容等方面涉及到您的版权问题,请在自文章发表之日起6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站将及时进行删除。
※ 联系方式:中网资讯管理协调部 邮箱:cnwnews020#126.com(请将#换成@即可)

 

 
会员名称:
密码:匿名 ·注册·忘记密码?
评论内容:
(最多300个字符)
  查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