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卢国强) 民警在执行追逃、抓捕刑事犯罪嫌疑人等任务中发生枪击、暴力围攻等袭警事件时,可果断开枪。这是昨天上午朝阳公安分局首次公布的四级处置预案中特级处置预案的要求。
2006年截至本月,朝阳分局31名民警在执行任务中受伤。针对问题,朝阳分局首次启动四级处置预案,依处置现场情况遇到问题的严重性,分级启动应对机制。杨建国局长透露,四级预案 中的特级处置预案允许携带枪支出警,在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遵循我国相关的枪支使用条例的前提下,民警可先鸣枪示警起到震慑作用,在抓捕嫌疑人时可根据情况果断开枪。
公安部支持警察依法果断开枪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表示:“枪支是公安机关特别是一线警察的有力武器,刑法里有专门规定,在警察人身受到生命威胁或者群众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可以果断开枪,击毙罪犯,这都是在法律范围之内的行为,是应该得到支持的。” (C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