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男子自称刚到武汉来打工,还没有找到住处,只好露宿街头,神情非常镇定。其脖子上戴着一个玉坠,手上有一条佛珠手链,身上仅有1枚一元硬币、一个指甲剪,一个强光小手电筒。
王晓意仔细打量着这名流浪汉,突然眼亮一亮。原来,流浪汉脚上的布鞋与系列敲头案中出现的布鞋极为相似。王晓意决定将其带回刑警队审查。
果然, 刑事技术鉴定表明,这个天门口音、名叫陈青波的的男子正是这起系列案的主犯。消息传出,全市民警群情振奋。
此后,武汉三镇再也没有发生敲头案。
真相大白:流浪汉凶残劫杀流浪汉
与百般抵赖的官道军相反,陈青波十分爽快地交待了自己的罪行。结合人证物证,汉阳警方审查认定:从2月22日凌晨3时至年6月5日凌晨5时,陈青波共16次持砖块猛击被害人头部,致8人死亡、7人受伤。
至此,震惊武汉的系列敲头案真相大白:两名并无关联的凶手十分罕见地在几乎相同的时间,用相同的暴力手段劫财——打昏流浪露宿人员仅仅只是为了抢劫那微薄的财物。
官道军是系河南信阳市人,1981年11月生。他于2004年来汉后一直没找到工作,在街头流浪。他似乎早就遭家人遗弃:从他落网到今年2月24日在武汉中院受审,至今,其家人没来看他一次。
身材瘦小却凶悍蛮横的陈青波出生于1978年3月,是天门市多祥镇陈湾村人,身高仅1.65米,小学文化。
记者昨日电话连线陈湾村,村里一位干部说:“提起这个人我就一肚子火,没有他在,村里就安静了。”村民们说,陈青波从小就喜欢打架闹事,“智商不高,读书很蠢。”
陈清波母亲早逝,父亲和哥哥在家种地,没人敢管教他。十七八岁时,他开始伙同龄孩子在当地拦路抢劫。1997年底,他伙同他人来到武汉抢劫,1998年2月,因抢劫罪被(石乔)口区法院判刑8年。
2005年1月16日刑满释放后,陈青波流浪街头,与拾荒乞讨人员住在一起。没多久,他觉得流浪人员无依无靠,反抗能力差,甚至不会报案,因此想到抢劫他们。他甚至无知地对检察官说:“这些人的命不值钱。”(记者吴昌华 胡勇谋 余皓 实习生熊雯琳) (C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