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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三部门查处潼关乱收费事件 责任人被停职
 
中网资讯中心 时间:2006-5-24 22:19: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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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5月24日电国务院纠风办、交通部、公安部成立联合督办组赶赴陕西,会同陕西省专案调查组就近期反映强烈的陕西潼关高速公路设卡违规罚款事件进行调查。

 

陕西省纪检监察部门经过调查现已初步认定,潼关县工商局个别执法人员没有严格依法办案,存在以罚代处、罚款放行和多收罚款少开票据等问题。现在已经认定违规罚款9起,涉案资金14.35万
元。

目前,潼关县工商局主持工作的副局长熊榜奇、经检大队队长支忠民已经被停职,正在接受进一步调查。


行政机关乱罚款会受到怎样的处分?

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 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C001)

作者:  责任编辑:蓝宝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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