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行业资讯>>行业新闻>>媒介文化>>正文
2005年12月26日 13:50:36 星期一
资料搜索
    
相关文章

国家版权局:卡拉OK版权收费不是政府收费(图)c
 
中网资讯中心 时间:2006-9-23 13:49:51  来源:中国新闻网(北京) 
 添加到收藏夹 字号选择【 】 / 双击滚屏 单击停止

中新网9月22日电 据法制日报报道,国家版权局官员日前强调,卡拉OK版权收费不是政府收费。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中心在日前召开的卡拉OK版权问题研讨会上,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司长王自强发言说,
卡拉OK版权收费不是政府收费,更不是国家版权局收费,也不是国家版权局提供一个税收的标准,由税务局去收。国家版权局作为政府主管部门主要是负责监督管理,落实权利人的利益。

国家版权局向社会公示由音乐著作权协会和音像集体管理协会两个集体管理机构提出的收费标准,不是国家版权局制定收费标准,它只是“公示”,公布而已,收费也将由两个机构具体实施。

王自强说,国家版权局在收费问题上的角色就是依据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对集体管理组织的成立进行审批,对集体管理组织的章程、收费标准、分配标准进行备案公告。王自强还着重指出,集体管理组织跟版权局不是行政隶属关系,而是监管和被监管的关系。(c017)

作者:  责任编辑:冯洁 

[发送给好友]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广东拟立法规定7至23时禁播恐怖暴力等电视节目
下一篇文章中国服饰报社原副总编贪污135万元广告款今受审

中网资讯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出处:中网资讯”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网资讯中心,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中网资讯或中网资讯中心”;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网资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也不构成投资建议;
③ 如因我站作品内容等方面涉及到您的版权问题,请在自文章发表之日起6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站将及时进行删除。
※ 联系方式:中网资讯管理协调部 邮箱:cnwnews020#126.com(请将#换成@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