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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中国掌管房地产调控的政府职能部门来说,居民住房的房价究竟涨了多少,始终是一个“极为敏感”的数据。因为它的高低,不仅关系到对现有政府调控政策优劣和行政执行力好坏的评价,而且还直接可能引发国家出台新的房地产和住房“调控政策”。
但最近出现的一系列房价“数据打架”事件,使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怀疑,中国的房价数据究竟有多少“科学性”和“可信性”;在这些数据冲突的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样的“真相”。
中国房价的三个矛盾和一个案例
中国房价的三个矛盾
近一段时间以来,国内房地产市场出现了一些颇让人费解的现象:同是政府职能部门,对同一地区的城市房价分析报告,却作出了两种截然相反的判断;而当地老百姓在“一边说升,一边说降”的报告面前不知所措的同时,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不断攀升的房价而叹息;政府职能部门认为城市房价5.5%的涨幅在全世界范围内都属“健康”范畴的同时,国家对于房地产的宏观调控却仍然进行着。
中国的房价到底怎么了?
矛盾一
官方数据为何“打架”
在今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广州市市长张广宁公开发表了降低房价的承诺。同时为了抑制房价,广州市政府推出了“广七条”。
4月13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发布的房地产市场分析报告显示,3月,广州“一手房”均价为7029元/平方米,比2月的7729元下降了700元。当地报纸视之为行政手段干预房价的成功范例,并推而广之,称“只要政府下决心,就没有降不下的房价!”
然而仅四天后,由国家发改委发布的《2007年一季度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报告中的数字却截然相反。这一调查显示,今年3月,广州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同比上涨8.6%,环比上涨1.2%。
两组数据公开“吵架”,各方反应一片哗然。
据广州当地媒体披露,造成两组数据差别的直接原因是,广州市在今年3月的数据统计中首次纳入了花都区。该区位于广州市远郊,房价较低,自然拉低了统计均价。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宣传处刘处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澄清,“这只是区域性结构变化,和‘广七条’等调控措施没有直接关系。”
据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统计,3月广州中心城区的住宅均价并未显著下降,成交总量只有35.8万平方米,减幅达35.5%,占成交总量降至近六成。而此前未列入统计范围的花都区,其均价只有3759元/平方米,3月成交量达到13.82万平方米,占总成交量的23%。正是这一“结构性变化”,令广州市房价在市长“承诺降价”后下降了9%,并与国家发改委公布数据相悖。
显然,所谓“广州房价下跌”,只是价格不断上涨的中心城区的销售比重下降带来的“数字成就”。这就好比房价持续数月涨幅居全国之首的北京,如果通过增加顺义、怀柔等郊区县的住房供应量,或干脆将与河北相邻的地区纳入统计范围,房价也会“下跌”。
矛盾二
“数据”说房价降了老百姓却感觉房价升了
其实,房价涨还是跌的数据一直以来都缺乏统一说法。
国家统计局在今年1月下旬举行的第一次“年度经济形势发布会”上的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5%,涨幅比上年回落2.1个百分点”;尽管有这样的数据支撑,但新任国家统计局局长在会上对媒体承认,“房价涨幅仍然偏高。”
一面是官方发布的“涨幅回落”的数据,而另一边,是居住在这70个大中城市的市民仍然感觉到房价在“上窜”。
为什么官方的房价统计数据,会和绝大多数公众(包括官员自己)的“切身感受”相差的如此之大呢?是统计部门的数据失真,还是公众的实际感受“错误”?
首先必须承认,不少媒体在解读此次发布会上统计局的房价5.5%的涨幅的时候,都存在一个“误读”,把它当作这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房、甚至是新建商品住房房价的涨幅。但如果要严格的“抠字眼”就会发现,国家统计局资料并没有下这样的“定义”。它只是说“全年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比上年上涨5.5%”,对此并未多加解释。
据了解,在国家统计局的“房屋”概念中,不仅有居民住房,还有大量的“非住房”。这其中,既有办公用房,也有商业和营业用房,更有工业厂房用房(包括厂房和仓库)等等。据不完全统计,这些“非住房”占到每年“房屋销售”的30%左右。
众所周知,在中国城市的房地产市场中,炒的最热、房价涨幅最快的,就是新建的居民商品住房。如果把那些“半温不热”、甚至长年价格不动(如对客商优惠的工业厂房)的“非住房”也“加权”到房价的涨幅的数据之中去,居民最关心的住房的房价涨幅会被拉下多少就可想而知了。
作者: 责任编辑:中网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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