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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26日 13:48:22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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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靓颖起诉早报:我们没有针对谁 愿与事实厮守
 
中网资讯中心 时间:2006-8-16 11:13:37  来源:东方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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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靓颖
张靓颖

根据中国法院网昨日(8月15日)刊载的内容,张靓颖已经在8月14日,正式向静安区人民法
院提起诉讼,状告本报在7月8日刊登的《揭秘明星“耍大牌”陈坤晃点慈善活动张靓颖酒店耍客服》的报道侵犯了张靓颖的名誉权,要求被告停止侵害,作出书面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00万元、赔偿公证费、律师费人民币3.2万元。

  张靓颖在起诉书中表述,“这种报道与事实严重不符,属捏造事实并向公众发布。文章见报后迅速被其他报刊、网站大量转载。给不知情的读者、网民及其他媒体误认,自己是‘耍大牌’、‘低素质’、‘暴发户’的印象。这给自己的工作、生活造成极大的精神压力,也给广大张靓颖歌迷的感情造成了伤害。”

 对此报道提及的诉讼一事,目前,我们尚未收到法院方面任何书面的通告,也没有接到来自张靓颖方面的任何告知。我们只能说,我们的记者撰写此篇报道,是经过采访后的行为,没有针对个人,完全是符合记者职业操守的选择。 c032

作者: 责任编辑:梦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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