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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那是恶习,这个东西叫滥用精神类的药品,是麻醉品。
在节目最初的部分,王朔还是一如往常地抨击了一些人与现象,但当主持人开始转向私人问题时,他直爽地谈论了自己的吸毒经历:“(这是)我个人的隐私,涉及到别人我不愿意说,我个人无事不可和人说的。
吸毒嘛,我告诉你我吸过,我当卫生员的时候就接触了这个……”
言谈间,他把自己当年的这种行为归因于“心理疾病”:“我认为那是恶习,这个东西叫滥用精神类的药品,是麻醉品。但我躺在地上时,你们谁关心过我?”
[王朔原话2]
我打了人家,打得很不光明正大,因为一大堆人打人家6个人。
随后,王朔又谈到了自己的成长经历,毫不避讳地谈到了打架和嫖娼:“打架,打群架。我打了人家,打得很不光明正大,因为一大堆人打人家6个人,而(我们)二、三十人吧。我是一个浑身恶习的人,我不感到自豪,我不光荣,我受过公安机关处理,我小时候进过公安局……我也嫖过娼,接触过性工作者,都是最好的人,都比小知识分子要好,内心要干净得多、善良得多……你对我客气点,我正经华侨,我给美国交了8年税!(起身,拿出绿卡)看看我的美国绿卡!”
[王朔原话3]
我是坏事干绝了的人,但是我现在要走向一个高尚的人。
也许是考虑到以上这段“慷慨陈词”可能对青少年造成的影响,接下来的节目中王朔补充道:“青少年不太懂事,不要误导他们。我是坏事干绝了的人,但是我现在要走向一个高尚的人。我未必一下做到,但是我会努力做到,我希望最后成为一个正面的形象。”
网友倒声一片“王朔疯了!”
对于王朔的这番言论,网友很快就给出了回应,多数人对他这次的行为持否定意见。
记者搜索到了一些网友的评论,有人说:“好多年以前看过王朔的一篇小说,感觉他不是一个理性的、客观的作者,以后就再也没有看过他的作品。今天看他拿出什么绿卡的丑态,我已经忍不住要吐了”;有人抨击:“王朔是什么?作家?特立独行者?流氓?混混?瘾君子?嫖客?”;更有人下定论:“王朔疯了!王朔疯了!”
律师谨慎判断曝光个人隐私暂无处罚条例
昨天,沪上版权律师杨永涛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如果王朔谈论的是个人隐私,而非恣意曝光他人隐私,法律将无法对这些言论进行限制,至于王朔公开承认自己的吸毒等行为是否会招致法律后果,杨律师表示:“吸毒是一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行为,可以被处以15天以下的行政拘留,但不能定义为犯罪行为。但是,如果相关部门要追究,必须有具体的法律依据,王朔的这些言论不能作为证据,因为不排除他信口开河的成分。”
不过杨律师同时也指出,作为公众人物,尤其是在比较有影响力的传播平台,王朔应该考虑到自己的言行可能对青少年造成负面影响,尤其在讲述吸毒这类问题时,阐述太多细节显然是不恰当的。这些虽然在法律上没有明文制约,但是相关平台的主管部门还是有权管理的。 (C001)
作者: 责任编辑:蓝宝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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