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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2月26日 13:48:22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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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宇春新专辑未发先遭官司 首唱会成导火索(图)
 
中网资讯中心 时间:2006-8-10 18:23:23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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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问:“难道春春的专辑目前还根本没定发行公司?”张璐表示:“差不多,但专辑9月初一定发,不能再拖了!”张璐表示该专辑是7月20多日完成了全部录制工作的。对于9月20日将推出首唱会VCD、DVD专辑的事,张璐表示曾经有这个打算,但目前还没完全落实,现在首要问题是解决9月初CD的发行。

卡:卖给第二家发行公司就是“重婚”

事件的复杂性超出记者的预料,记者回头又再次采访了美卡的负责人,他愤怒地称:“这不是给不给钱的问题,而是我们要对太麦的延误讨一个说法!李宇春专辑,我们签的全年大合同的版权费是830万,我们先期已经付给他们几百万了,现在他们向我们追讨剩下的钱,我们有钱也不会付给太麦!因为我们已经错过了最佳的销售时期,现在新一届的超女冠军都要诞生了,李宇春的专辑已经不值那么多钱了,市场的销售量已经不及以前了,如果要我们付钱,那就得重新谈条件!我们觉得太麦这样的公司太有欺骗性了,他们总是说母带已经做好了,但市场已经过去半年了。而且我估计他们的母带到现在都没有真正做好!但他们不愿意降价,从接到法院传票到现在,他们一个电话都没跟我们打!这次我们就是要对太麦说不!对李宇春说不!发行行业不能再受上流版权公司这样的压榨了!而且他们还想出首唱会的音像版权,宋柯也太精明了吧!”

他还强调:“我们咨询过律师,对于有官司纠纷的唱片版本,不能重复卖给第二家发行公司,否则就是违约违法的,就相当于犯了重婚罪,其实现在我们已经不想要李宇春专辑的发行权了!如果太麦通过其他发行公司发行李宇春专辑,就相当于是盗版,那我们就会加倍征讨他们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这个官司两年不解决,李宇春就不能发专辑,这对一个歌手而言,将是致命的打击!因此我们根本不怕打官司。” c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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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责任编辑:梦呼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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