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现在在法律上进入到一个什么样的进程?
赵:开了一次庭,当然这是指的是第一个案子欠条案吧。那欠条本身是假的。我们既然说是假的我们就要求要鉴定,就进入这么一个程序,至于这个案子该不该立这是一个主体问题。什么叫主体问题。就是说你当过医生,所以咱们能最好地沟通就在这,你是医生,你给我治过病,现在咱们之间的经济结算不是像出租车司机似的,我给你一百块钱,你 从兜里掏出来五十,来,赵先生,找你五十,我给你开一票,就走了。医生这个行业是人命关天,是国家最重视的,由工商部门和卫生部门监管的收费,窗口收费,因此我所谓欠你医疗费是欠你所在医院的医疗费,轮不到你曹可凡出来找我,你懂吗?你曹可凡出来可以催一催,说你赶紧交款去,你还欠着钱呢,这是可以的,但是你不能告法庭说我欠你曹可凡的钱。我不欠你,我欠你所在医院的。如果是真的欠的话,是这么一个关系。因此你主体就是错误的,这案子本身就立不了。
曹:那你刚才说了我们要服从法律的最后的裁决,那你对法律的最后的裁决有信心么?
赵:那我就是胜诉了。这个不存在败诉的可能。我想我求败不可啊。因为对方捏造一个纸条就说我写的。有这个可能吗?21世纪可以容忍这事发生在首都北京吗?
曹:那个字迹完全不是你的字迹吗?
赵:现在你这样问呢,我非常原谅你。我也不会有任何情绪。因为到底是我写的,或者不是我写的,天底下只有我一个人知道,就是我。法律讲究事实,法律事实要通过证据来,而证据还要经过法律认可的。也不能你拿个录音带就录音带,法律让你出现原始录音带,你这个是经过复制的,不是原始录音带,你掐头去尾,“不是”你把那“不”字掐了,变成“是”了,这都不行,都说明不了问题。
曹:一开始她信誓旦旦说是有很多铁证。
赵:她要有她不早拿过来,她还留着她等待何时啊,是吧?这个事还仍然是这么一个问题,最清楚的是我自己啊,她有什么铁证我是最清楚的,别人谁能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