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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改革:市场化利率已占据主导地位


 
 中网资讯中心  时间:2007-4-24 16:12: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 李扬 殷剑峰 曾刚 胡志浩

2007年3月30日,美国商务部公布了对我国铜版纸征收反补贴案的初裁结果。在这份“裁决”中,美方宣称:鉴于中国政府对铜板纸的出口提供了大量补贴,决定要对中国的铜板纸出口企业征收高达10.9%~20.4%的反补贴税。

鉴于美国商务部的这项裁定事涉重大,既关乎中国广大的出口企业能否在美国享受公平的税收待遇,也关乎对中国30年改革开放成果的正确评价,我们自然不能坐视其谬种流传。

我们注意到,在美国商务部列举的“证据”中,多处涉及对中国利率水平和银行贷款的安排是否合乎市场经济规则的问题,并指责我国向出口企业“提供贷款利率补贴”。那么,事实果真如此吗?透过下面的分析,我们想说明美国商务部对我国“提供贷款利率补贴”的指责是不合理的,也是不成立的。

美方逻辑:中国为出口企业提供低利率贷款补贴

美国商务部裁定中国对出口企业提供了非市场化的拨款和银行贷款,其前提依然是中国是一个“非市场经济国家”。具体到银行贷款,它进一步提出了如下两项根据。

其一,中国银行(行情论坛)(5.60,-0.05,-0.88%)业的股权结构以政府控股为主,因而,政府会影响银行业的商业行为;其二,由于中国的金融体系仍然是“非市场化”的,所以,中国国内缺乏以市场为基础的利率基准。并且,由于中国货币当局对存款利率实行上限管制,人为地向银行业提供了低廉的资金来源,从而使得中国的贷款利率被进一步压低。

根据以上推断,美国商务部认定,中国对其出口企业提供了以低利率为主要表现形式的贷款补贴。

为了“证明”中国银行业向出口企业提供了利率补贴,并且为了计算中国银行业对出口企业提供贷款利率补贴的幅度,美方设法选出若干与中国情况相近的“市场经济国家”来,并援用这些国家的价格数据为基准,判定中国价格的扭曲程度。

美国商务部选择“替代国家”有一个潜在的理论假定:高收入国家通常会有较低的利率,而低收入国家通常会有较高的利率,即利率水平与人均收入水平呈负相关关系。于是,根据世界银行的分类,中国属于“中低收入水平国家”,并以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报告利率的37个国家作为计算中国利率补贴幅度的“参照国家”。

对37个国家向IMF报告的短期贷款利率进行简单算术平均之后,美方得到了推测中国利率补贴幅度的基准值,即2005年为13.147%。并且,由于这37个国家报告的都是短期贷款利率,为了计算中国长期贷款的补贴程度,美国商务部又用伦敦同业拆借利率(LIBOR)和互换利率之间的比率(25%)作为换算因子,将上述37个国家的短期贷款利率换算成长期利率,于是又得出了16.434%的长期贷款利率“基准”。依据这个利率基准,鉴于中国2005年的5年期贷款利率为5.85%的事实,美方便认定:中国的银行业对出口企业提供了巨额的利率补贴。这样,对中国出口企业课征反补贴税,便是顺理成章的了。

简言之,美方之所以责难我国“提供利率补贴”,是因为我们对出口企业提供了低利率的贷款。在他们看来,这种低利率,既归因于中国利率的非市场化,也归因于中国政府控制着并影响了中国银行业的贷款行为。我们认为,美方的上述逻辑既存在理论和方法的谬误,也存在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各国利率形成机制的曲解。

中国利率水平与净储蓄率变化相一致

就中国的情况而言,从1996年开始,储蓄大于投资便成为主导宏观经济运行的主要趋势(见图1)。研究表明:人口参与率的提升、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工业化的深入发展、以及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等等,构成了中国出现净储蓄率并得以持续的主要因素。

正是由于储蓄大于投资导致资金供应大于对资金的需求,1995年以来,中国的利率水平一直呈明显的下行趋势(见表1)。以金融机构5年期贷款利率为例:1993年为13.86%,1995年达到15.12%的最高点,自那以后便不断下降,目前也仅为6.48%。

对比表1与图1,可以明显地看到,中国利率走势恰与中国净储蓄率的变化相一致:中国在历史上确曾存在过与美国商务部列举的样本国“平均”利率水平相当的高利率,但是,在宏观经济平衡出现长期净储蓄之后,中国的利率水平便出现了长期下行趋势。这样,一种决定于经济的基本面和资金市场供求的变化,与所谓“政府干预”似乎并没有什么关系。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宏观经济平衡的储蓄大于投资态势,在国民经济的各个部门中均有相应的表现;对应于进出口领域,则是中国存在长期的贸易顺差。这是一个举世周知的基本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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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责任编辑:舔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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